一、职称评审专业项目有哪些?
5.1土木类: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房建 岩土 总图 结构 建筑 给排水 土建结构 土建环保 土建水电管理 土建工程管理 土石方 土木建筑 暖通 造价工程 土建监理 给排水 工程管理
5.2电气类:电气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电气控制 电力自动控制 电气工程管理 电机制造与工艺 电力安装 机电 电机设计 电气设备 工业电气自动化 电气运行 建筑电器 空调制冷与维修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自动化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 电气工程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气设计 机电一体化 电气设计及其自动化 电气安装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技术 建筑电气 电力电气 工厂电气
5.3建设类:建筑工程技术 工业与民用建筑 防灾减灾工程与防工程 工程招标 结构检测 市政公用工程 结构工程 水暖与通风 暖通设计 地基检测 钢结构 暖通空调 钢结构设计 建筑工程 建筑结构设计 建筑智能化 土地工程 装饰设计 装饰工程 水暖工程 水电工程 建筑设计 岩土工程 建筑材料 室内装饰 给水排水 建筑工程管理 安装工程 水电安装 建筑电气 市政工程 建设管理 建筑施工 施工管理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建筑学 建筑设计(建筑学) 建筑装饰 建筑结构工程 建筑结构(工民建) 建筑设计与管理 建筑设备 建筑施工管理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 暖通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 弱电工程 焊接 文保修复 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 室内设计 结构设计 古建 装饰装修 建筑混凝土技术工程 管道 供热通风与空调 工程勘察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电气与自动化 建筑电气设计 建筑安装 建筑安全管理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规划 工程审计 总图 机电工程 给排水 暖通 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5.4控制工程类:检测技术 生产组织与管理 控制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数控技术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智能网联开发 测控技术仪器 技术管理 电器控制设计 高级数控 大数据分析 电机驱动控制 流程工艺 机械工程 工程设计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测控技术 测控技术与仪器 自动控制
5.5交通运输类:物流管理 公路与桥梁工程 公路工程 道路与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公路设计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 铁路工程 路桥 智能交通工程 道路设计 桥梁隧道检测 公路隧道 总图设计及交通运输 交通土建 交通工程 公路桥梁 隧道桥梁 路基 轨道 桥梁工程 市政道路设计 市政道路 桥梁与隧道工程
5.6化工类:化学工程 化学分析 化学清洗 化学能源 有机化学 应用化学 电厂化工 无机化学 材料腐蚀与防护 工业催化 高分子材料 化工仪表 化工机械 化工工艺 化工分析 化工电气 化工工程与工艺
5.7计算机类:计算机工程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8风景园林类:园林工程 园林与景观工程 交通绿化工程 园林景观 风景园林 园林景观设计 园林设计 园林绿化工程 园艺
二、教师职称等级划分及评定?
1.教师等级职称划分十二级:中学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与中专对应的:
2.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3.小学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评审标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三、无锡市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无锡市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扩展资料: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以前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四、初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第一步,审阅审查评审材料(如论文发表刊物材料)。理论上是每个评委都要把评审材料全部审查一遍。
第二步,专业(学科)组,对所负责的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注意,评议组的意见是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参考依所,不是最终评审结果。
第三步,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和评议组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超过2/3的方为通过。
第四步,评委会组织部门(一般是人社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15天,按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第五步,人社部门行文公布,发放证书。
评审标准
思想品德标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五、中小学教师申报小中高职称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心健康。
4、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
二、标准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高教标准:
1、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2、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六、临沂基层教师副高如何评审的?
临沂市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中小学是指我市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基层中小学教师一般是指在基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
二、资格设置
在我市基层中小学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称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三)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任现职近5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六)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学校每周最低课时量要求(一般不低于省定每周最低课时量指导标准: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能够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双肩挑”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要求,同时要教授1门以上国家或地方课程,课时量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七)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四、业绩能力水平
(一)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和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乡村教育振兴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质量高,教育教学成效显著。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1次公开课或示范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县级区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7)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同行评价、民主测评成绩高。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2)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
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4)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任现职以来,较为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
2.教学业务精通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3)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质量较高。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1次公开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在本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
(7)学生、同行评价、民主测评较好、满意度较高。
3.教研能力较强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发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2)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示范学习。
4.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1)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任职资历条件
(一)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或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
(二)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或者具有专科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
六、附则
(一)申报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申报评审全省统一的中小学高级职称。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可申报高一级中小学教师职称或基层中小学教师
职称;取得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只可申报高一级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
(二)本文所称“以上”含本数,所称“以下”含本级。
(三)本文公开课的要求自2020年度起执行,之前年度不作参考。
(四)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长期扎根农村学校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入选省市人才工程或获得省市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可在核定的基层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破格申报。
(五)本标准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七、副教授职称怎么评?
副教授职称的评定条件是:
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至3篇以上论文;
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
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
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副教授的工作职责是:
1、指导或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
2、进行学生学习成绩的考试考核;
3、组织、指导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
4、参与科研项目,每年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八、河南省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内连续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4、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二、学历和资历,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
担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
2.大学本(专)科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取得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中专毕业,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5.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技术能手”获得者。
6.非公有领域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作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专毕业从事工作技术工作满8年均可破格直接申报工程师。
三、申报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并担任工程师满2年。
2.研究生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或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并担任工程师满5年。
3.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5.非公有制领域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以上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均可破格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6.达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C类及以上标准者,不受年限和学历限制,可破格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四、 评审条件
1、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专业理论知识,应符合下列条件: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2、业务工作能力与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有一定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提出本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参与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技术开发、研究课题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掌握工程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有重要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3、工作业绩与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其中至少具备1至7条中的一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或有关行业学(协)会科学技术奖励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行业相关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三等1项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3.)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1项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1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4)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推广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完成,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完成;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工程项目,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完成,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经省辖市(厅)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完成,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辖市(厅)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经省辖市(厅)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辖市(厅)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7)在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推广应用中,并通过省辖市(厅)级部门鉴定(验收)认可2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8)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1项。
9)获得河南省科普讲解大赛三等奖以上1项(仅适用于科技传播专业)。
九、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 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 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风格。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5.在引领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开设校际公开课或县级以上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年均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任现职以来,所指导的教师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小学教师任中级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2.被评为省级(乡村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和江淮名师,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村教师三等奖)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或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
5.参加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等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以上,其中高中教师须获奖2次以上。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1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城镇教师至少有1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由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部(乡村教师1部)。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2次(乡村教师1次)。
第十二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基本任期内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2次,且获好评;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有在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或曾有乡村学校工作6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乡村教师为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以上。
5.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创新型人才培养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6.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五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7.主持并完成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
8.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等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其中高中教师须获奖2次以上。
9.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一篇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验和总结一篇。
2.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4万字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1次。
4.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等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较好地完成任务。
2.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熟练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4.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能较好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6.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
5.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获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次。
7.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奖项。
8.参加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并结题。
9.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乡村教师须提供从事教育教学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一篇。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4.参加市级(乡村教师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第十四条 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能够应用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较好,工作量饱满;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或初中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2年;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3年。
第十五条 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或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四章 破格申报与评审
第十六条 二级、一级和正高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第十七条 破格申报高级教师,除具备上述第十一条有关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破格答辩成绩达到优秀等次(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等称号。
2.参加省级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省级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一等奖2次以上;或参加全国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学科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得最高等次奖(特等奖或一等奖)1次以上。
(四)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已结题(课题组成员排名前三位,不含子课题),或获得过省级教科研成果评比二等奖以上。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1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标准,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