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513好学 2023-06-11 12:49 编辑:admin 277阅读

一、福建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助理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流程分别如下:

1、助理工程师:

(1)交验材料;

(2)填写表格《专业技术人员认职资格》;

(3)人事局组织评审;

(4)颁发相关证件(职称证书,评审后可入本人档案的表);

2、中级工程师:

(1)发表两篇论文,字数在3000字之内;(杂志需省级期刊以上资质,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得到其名称与期刊号。注:纸质杂志出刊时间为1个月左右,但是后期文章刊登在网上的时间比较慢,所以发表文章的时间需提前一年。且文章上传在网上的时间越早对评职越有利。)

(2)交验材料;(包括发表文章的杂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杂志的期刊号与名称,并用A4纸打印;龙源期刊网、万方数据库等网站上全文检索自己的文章,并用A4纸打印。)

(3)填写表格《专业技术人员认职资格申报表》;

(4)参加在本地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和水平能力测试的考试(考前下发辅导材料,保证过关);

(5)人事局评审;

(6)颁发相关证件(职称证书,评审后可入本人档案的表,评审批准的文件。)

3、高级工程师:

(1)发表三篇论文,字数在3000字之内;(杂志需国家级期刊,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得到其名称与期刊号。注:纸质杂志出刊时间为1 个月左右,但是后期文章刊登在网上的时间比较慢,所以发表文章的时间需提前一年。且文章上传在网上的时间越早对评职越有利。)

(2)交验材料;(包括发表文章的杂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杂志的期刊号与名称,并用A4纸打印;龙源期刊网、万方数据库网站上全文检索自己的文章,并用A4纸打印。)

(3)填写表格《专业技术人员认职资格申报表》;

(4)人事局组织评审;

(5)参加在本地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和水平能力测试的考试(考前下发辅导材料,保证过关);

(6)颁发相关证书(职称证书,评审后可入本人档案的表,评审批准的文件。)

二、福建省教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必须是初级职称4年以后。

2、任职以来要有个先进(乡先进也行)

3、要连续任2年以上班主任。

4、发表2篇论文。

5、要开展课题研究并有结题。

6、参加职称考试合格

三、2021年福建职称评审时间?

福建省2021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 4月 28日至 5月 14日(全天 24小时)。

申报人员范围对象为符合福建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修订福建省享受教授 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四、福建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高级教师(中学高级、“小中高”)条件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累计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

中获奖。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督导工作的人员,有效完成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任务,工作富有实效。在市级以上开设专题讲座累计达5次以上,对本地区督导改革创新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课题材料含预审时要注意审查①课题申报书、②结题书、③课题成果等)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CN刊物查询①新闻出版总署、②知网、维普网等官网查询,不要在非官网查询)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每学年听课或参与校本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五、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信记录良好;

2.熟悉并掌握国内外的经济及相关专业理论,对经济管理问题有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能够熟练运用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处理经济管理工作中的业务;

3.把握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以上且须有1次优秀;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6.大学本科毕业,且受聘高级经济师5年以上。

(二)工作经历条件

有丰富的经济管理工作经验,担任高级经济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型企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且业绩突出;主持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且业绩突出;

2.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省、设区市以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经济管理工作且业绩突出;

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市(厅)级事业单位或主持县(处)级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能够解决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关键或疑难问题,提出的建议或提交的咨询报告有较高价值并得以应用;

4.主持或管理过重大项目的咨询、评估活动或科技创新、企业技术改造活动,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持撰写省级以上发布的5年发展规划或行业发展规划,或设区市级以上发布的5年综合发展规划。

5.在企业经济业务工作中,提出并成功实践了新的商业模式、资本运作模式或企业管理方式等,为企业创新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6.在社会经济业务工作中,整合产业资源、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业绩条件

担任高级经济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3年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5年以上)参与大型企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主持(3年以上)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2.主持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近3年企业的纳税额达到本设区市同行业先进水平(前3名);

3.主持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近5年企业的纳税额达到本设区市企业先进水平(前10名);

4.主持(3年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5年以上)参与省、设区市以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年均纳税1亿以上;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课题的研究,解决关键性问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其成果获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6.主持(第一作者)编写1个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编写2个省级以上行业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7.从事行业规划、经济政策研究5年以上,主持制订的重点行业规划(或重点专项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重要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8.获得福建省突出贡献企业家称号、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及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表彰的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

(四)理论水平要求

担任高级经济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或综合性专业期刊上独立发表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3篇,均须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内期刊上;企业单位申报人员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或综合性专业期刊或所在行业的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须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内期刊上;

2.公开出版独著或合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管理类专著1部(其中独著或合著中的本人撰写字数,均须在15万字以上,以前言或者后记标明的本人撰写的字数为准),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内期刊上发表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3.公开出版独著(撰)或合著(撰)具有较高水平的经济管理类教材(含供本行业进行培训的教材)、案例或案例指导书、译著1部(其中独著(撰)或合著(撰)中的本人撰写部分,均须在20万字以上,以前言或后记标明的本人撰写的字数为准),或者编写(含第二作者)省部级行业标准已颁布执行。同时,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内期刊上发表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可替代2篇论文要求;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要求。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以及福建省专利特等奖(发明人排名前5)、或获得国家级品种审定和品种权(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要求。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与工作业绩等送审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负责。

(二)申报评审材料(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主要业绩成果等)须在本单位公告栏或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本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公示结果符合申报条件,且群众无异议的,所在单位方可推荐报送相应的评审材料。

(三)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以下的,或任职年限内已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存在其他不符合申报情形的。

四、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为职称工作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组织实施正高级经济师评审。

(二)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肃有关纪律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采取面试答辩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附 则

(一)符合本标准条件者要在个人申报、单位考评、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规定要求填写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申报正高级经济师的材料应报设区市工信局(经发局)职改办初审后,由设区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出具委托评审函,上报省工信厅职改办。省直单位专业人员的申报材料,经厅(局、公司)职改领导小组或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送省工信厅职改办。评审材料由省工信厅职改办汇总后送省职改办预审同意方可提交评审。省经济专业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省人社厅批准确认。

(二)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和发表论文著作时间从获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时开始计算(转专业评审以获得新职称之后时间起算),判定是否符合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各类有效材料的原件或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

(三)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四)在职称申请、公示、推荐、评审、核准等环节以及公布资格后,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核查责任、没有按规定进行公示或暗箱操作的,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年度评审被否决的,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应补充新的业绩成果,方可申报。

(六)本标准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合格以上”含合格,“2年以上”含2年;

2.所称“主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分管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人事管理等经济管理类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主要骨干”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人及人事等工作的负责人或是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工作的负责人;“主要完成人”是指奖项、项目(课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者(前2名);

(七)所称“较高的经济效益”,是指年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的企业年创税收15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年创税收600万元以上;“显著的经济效益”,是指年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的企业年创税收30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年创税收1000万元以上(均须由税务部门提供佐证材料);所称“突出贡献”,是指年创税收5000万元以上。

(八)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国家统计局口径为准(A股、H股上市企业视同大型企业);龙头企业指省属国有企业,或设区市属国有企业按总资产规模排名前5名,或较高经济效益的省一级政府工作部门认定的省级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指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指由省工信厅、财政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

(九)本实施意见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十)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福建省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正高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1.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所以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就可以申报正高级教师。

七、福建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

3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年以上。

二、职称评审材料:

1.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复印件(两面) ;学历毕业证复印件;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近期2寸(红底或蓝底)照片一张;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

5.凡达到条件者均可委托申报。

三、论文论著要求:

论文的题目过大,而申报人的经历和视野有限;掌握和积累的材料有限,对相

应的问题不熟悉,使论文对有关工作的研究出现无法深入或以偏概全的问题。

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讲述众所周知

的一些道理,或介绍申报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

少本人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的内容。

论文写成工作总结,简单罗列几年的工作项目,申报人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

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报人

自己的实践成果和观点。

申报人送交的论文,可以是在有关报刊上发表过的,也可以是为申报职称专门

撰写的。但申报人撰写的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译文,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

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不能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论文。

送交的论文缺乏时效性,论文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理论、技术、等已被更新、

替代,不再有参考价值,不能解释或适用于目前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继续教育:

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公

共与专业科目业余培训课程,每年不少于90个课时。

八、福建工程职称哪里查?

工程师证书查验方式有:

一、 网上查询。登录中国人事职称评审网(全国联网查询)进行网上查询,但是现在中国职称所有省份还不能统一联网查询,因此,能不能官网查询要看当地政策;

二、 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有些地方是要到证书下发地的人社局官网查询,有些地方直接在当地的人社局官网查询。

九、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具备5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具备6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学历,具备10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具备15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