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改革怎样按年限?
2021教师职称资历年限计算方法有“新调整”
所谓的职称资历年限,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教师评职称需要满足的教学年限。也就是满足工作多少年可以申请评职称。
很多教师评职称没有成功,也都是因为职称年限不够,就算是教学再优秀也很难评上职称。职称年限就是一个硬性的规定。往年职称资格的起算时间是本职名审查年度的1月1日。
截止时间是12月31日,也就是一年的时间。比如,申报的教师在2016年12月通过审查,老师如果在同年取得一级教师职称。
那么在申报2021年高级职称的时候,职称年限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计算,截止时间是12月31日。那么,该老师的职称年限就是6年。
而改革之后,根据新规定,起算的时间有了新的变化。职称的起算时间是本职名的审查年度的下一个自然年的1月1日,截止时间是申报上级职称审查年度的12月31日。
也就是说时间缩短了一年。举例来说就是,假如在职老师在2022年6月取得2021年度一级职称的情况下,那么在以后申请高级职称的时候,相当于提前了半年计算时间。
职称年限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职称年限为5年。也就是说,在改革之后,教师评职称的年限变短了,也就意味着教师评职称变得更容易了。
二、山东省教师职称评审细则解读?
教师也是有职称可评的,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分为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教师职称评审要求主要是满足学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其中对于业绩成果来说最直接的就是教科研成果的加分事项,这主要体现在课题研究、论文发表、专利发明、教材专著等方面,方面的不同所对应的加分项也是不同的。
评职称总分是100分制,其分配到论文论著上最高是10分,也有8分、7分、6分的。当然,不同级别的职称评审在论文上的分数也是不同的。而且每年职称论文的评分标准都会略有变动,所以具体的要在职称评审时参照当年的标准来算,并不是说有一个统一的加分标准。
三、教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必修课程2门以上,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本科院校教师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课程(其中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教师一般需要担任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或系统讲授1门以上研究生课程);
(二)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指导硕士研究生一届;
(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结项验收,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有3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过1次学校教学比赛一等奖(综合类),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前三名);
(三)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课题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大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完成科研计划任务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四)获得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限第一发明人),且至少1项已转让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五)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指导性科研项目,进行了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被SCI、EI、SSCI收录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翻译15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教育部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四、2021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教师副高职称评定不同地市条件略有不同 ,但大同小异。
一是县级以上公开课。
二是任中职年限。
三是班主任工作经历。
四是教科研能力。
五是年度考核优秀情况。
六是辅导中青年教师情况。
七是文章发表。
八是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合格证。就是其它材料。
五、硕士毕业一年后教师如何评职称呢?
正规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
1、如果读研究生之前有一年以上工龄的,学历转正后2年可以评中级。
2、没有的话,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满三年,经考核,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3、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准备材料:
1、存档凭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XX省初聘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及电子档。
六、教师职称双定和正评的区别?
评判标准和最终的结果不同。
正评就是通过正常的评审,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双定是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限制条件。
双定就是基层学校的教师参加基层职称评审通过后,获得的证书上标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字样,仅限在基层单位(学校)使用。在基层学校使用时,与取得所在省统一职称的人员同等对待。
七、安徽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幼儿园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幼儿园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幼儿园教师。
第三条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第六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 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八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园长(含副园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 在乡村幼儿园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第十条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不得申报。
(二)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
(三)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2.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
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保教并重,关爱与尊重每位幼儿;坚持家园共育,利用多方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2.系统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持以高尚的师德和严谨教风,潜移默化地教育幼儿,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风格。在育人方式、课程改革、教育方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高水平的反映保教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提交近三年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4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园长、专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20节(次);副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30节(次);其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和兼职督学的课时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在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或参加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节(次);开设园际或县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全国性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的教师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1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市级一等奖以上)。
4.作为带班教师,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省级(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或在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汇演汇展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1次(乡村教师获奖1次)。
6.辅导幼儿参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面向全省幼儿开展的各项活动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以上)。
7.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8.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省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城镇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人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乡村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部(乡村教师1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正式出版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2次以上(乡村教师1次);或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全省推广使用(乡村教师市级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题2项以上(乡村教师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家级立项课题研究2项以上(乡村教师1项)。
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职业30年以上,年满50周岁且现仍在幼儿园任教的,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5.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
1.坚持保教并重,创设丰富的活动环境,注重家园共育,以多种形式引导幼儿主动发展,既面向全体又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具有坚实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保教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保教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较高水平的反映保教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4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园长、专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20节(次);副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30节(次);其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和兼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园内公开课、开设园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现职以来,所指导的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或所指导的教师受邀在上述省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1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4.作为带班教师,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教师本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省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或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1次;乡村教师获奖1次。
6.辅导幼儿参加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获得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2次优秀。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保教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保教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省级三等奖1篇以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或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1篇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保教经验总结。
2.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不少于4万字)1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正式出版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1次以上;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乡村教师县级以上)。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乡村教师县级)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乡村教师县级以上)。
第十四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专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熟练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进行良好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教育。
2.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独立承担小、中、大班的保教工作。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反映保教工作总结。
3.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提交申报当年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4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学反思,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园内公开课、开设园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县处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3.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4. 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作为带班教师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市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或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1次;乡村教师获奖1次。
6.辅导幼儿参加县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获得县级一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7. 在年度考核中至少1次优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8. 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县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县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二等奖2篇以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保教经验总结1篇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全县推广使用。
4.参加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有相关个人成果。
第十五条 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2年;或具备中专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3年。
(二)比较熟练地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能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胜任小、中、大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1篇保教工作心得体会。
(三)比较熟练地掌握学前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级管理工作,保教效果较好,能较好地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保教工作。完成规定的保教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提交所带班级一个学期的一日活动计划、反思,以及一个学期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4篇以上。
(四)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幼儿教育弹、唱、跳、画及观察了解儿童等技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第十六条 三级教师
(一)具备中专以上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幼儿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幼儿。
(三)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保教工作。能较好地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开展保教活动,完成规定的保教任务,工作量饱满。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七条 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
第十八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二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研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3次优秀等次。
(二)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十九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三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省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重点评价履职尽责情况,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扶贫成果。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或扶贫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培训、讲座、组织开展幼儿各类活动、听课均可计算课时量。
第二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等。
(二)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所称“中文核心期刊”为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证确认的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三)基本任期: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如正高级: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5年是基本任期。
(四)教学成果奖: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
(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得多次使用,以最高奖为准。
(六)学历、数量、等级所指的“以上”均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自2021年起实行,原《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16〕1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