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起诉材料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需要哪些材料和如何书写
民事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原告(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原告(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起诉状。
需要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三、证据材料。
需要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四、有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是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当提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函原件,以及经核对无异的律师执业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代理人是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函原件,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以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的,应提交由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六、原告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的,其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应当经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认证或证明,但港澳台居民能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返乡证的除外。
认证或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7、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含港澳台地区)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认证或证明。
认证或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8、当事人提交诉状的,应当到本院面签,但代理人是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除外。
三、起诉要什么材料
法院起诉需要带的材料: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