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举证材料怎么写?
解答:离婚举证材料在离婚诉讼中使用,通常需要以下内容:
一、 身份证件类(立案时需要)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出生证明。
二、感情类
(一)感情破裂类
1.能够体现分居的证据;
2.对方同意离婚的证据(感情破裂的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截屏、双方之前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等)。
(二)婚姻过错类
1.出轨类证据:
(1)与第三者聊天记录截图、朋友圈或其他社交软件截图、与第三者亲昵的不雅视频、照片,开房记录、长期同时出入的视频监控、给第三者购买物品的网购记录、转账记录、快递记录等;
(2)承认出轨的微信聊天记录、承认出轨的“承诺书”、录音等;
2.家暴类证据(时间和事件):
三、抚养类证据
(一)陪伴孩子较多的证据
1.合照:您及您父母与孩子的合照(如您父母多年照顾孩子)
2.记录孩子成长点滴的朋友圈或社交软件截图
(二)尽较多抚养义务证据(分为日常生活、医疗、教育方面花销)
(三)抚养能力:稳定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自己名下或者父母名下独立住房的房产证(如果有可以提供);
(四)孩子意愿(如孩子满8周岁):孩子愿意跟着我方生活,提供其清楚表达该意愿的录像;
(五)父母愿意帮助抚养孩子的意愿书;
(六)对方不利于抚养类(如无具体证据,可予以说明具体情况)
1.如对方存在家暴、吸毒、酗酒等情况,或经常出差(出差记录)、或收入不足以抚养孩子的证据;
2.对方是否有重病老人需要赡养,经济负担重等情形;
3.其他对方不利于抚养的证据。
(七)对方收入证明,计算抚养费
四、财产类
(一)是否有婚内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承诺书等,如有请提供。
(二)房产类(每一套房产)
(三)车辆类
(四)其他
1.存款、保险(包含为子女购买的)、股权、理财;
2.可提供对方的银行卡号、银行卡流水;
3.您持有股权的公司名称(包括显名公司和隐名公司);
4.其他要求分割的财产。
(五)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据
写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