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的创始人?

513好学 2023-02-19 12:01 编辑:admin 205阅读

一、潍坊学院的创始人?

1937年,王伯祥出生于胶州市(原胶县)城南的高家台子村,曾在青岛四中担任语文老师和团委书记。上世纪50年代末,青岛以青岛教师进修学院的师资力量为依托,筹建青岛师范专科学校。时任青岛教师进修学院教育主任的仲雨九带领着时任青岛师专团总支书记的王伯祥等人在济南招生,录取了60级中文、数学2个专科班,再加上春季班和初中毕业5年学制的高专班共100多人,组建了青岛师专。

当时的青岛师专没有图书资料,居无完室,只好借住即墨师范的校舍正式开学。“那时的即墨师范学校也没有完工,只有四面透风的屋框子,门窗用木板堵起来以避寒气,老师白天给学生上课,晚上点着煤油灯编讲义、备课,条件十分艰苦。”王伯祥说。

1960年下半年,全国进入困难时期。当年11月份,青岛师专所有的学生和老师搬迁到坐落在崂山脚下的月子口水库工棚内。

此时住进工棚有了居室,但是学生们仍食不果腹。学校生活简单到上课学知识,下课找吃的。为了节省体力,减少浮肿,安排学生只上半天课,半天休息,并组织人力利用空地种菜,战胜饥荒。即使是这样,学校还是千方百计地添置图书资料,组织教师编写各种讲义,上好课。

并入昌师,又经历改名和恢复

1961年6月,在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山东省政府决定撤销青岛师专。同年7月1日,专科部分3个班的学生和8名教师由时任教务主任的张积敬和时任青岛师专团总支书记的王伯祥带领下,集体迁到潍坊,与1960年新筹建的昌潍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并与昌潍体育学校、昌潍艺术学校和昌潍幼儿师范学校一起组建成立了新的昌潍师范专科学校。

新学校虽然成立了,但也没有校舍,从青岛迁入的师生只好借住在昌潍地区党校,在那里上课、住宿。王伯祥当时在昌潍师专的马列主义教研组担任教员。

1962年夏,昌师60级专科毕业生分配。61级专科生按照中央“压缩城市人口,精简文教事业,充实农村劳动力”的精神,按照“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进行遣散。并撤销了昌潍师专,改名为昌潍师范。大部分中青年教师调走。高专班与幼儿师范的学生继续在昌潍师范(中专)就读。

“1963年,在校的中专生毕业后,昌潍师范不再招生,而是专门从事小学教师和中小学教育干部的培训工作。直到1971年,又重新恢复了昌潍师专,开始招收工农兵学员,专业也在原来语文、数学两个专业的基础上,增加了物理、化学专业。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昌潍师专的教学才步入正轨,并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王伯祥说。

1976年,因工作需要,王伯祥调入昌潍地区教育局工作,担任普教科科长。虽然离开了昌潍师专,但他仍很关心昌潍师专的发展。

三校合并为潍坊学院

潍坊历史悠久,潍坊人一直渴望有一所以“潍坊”命名的大学。上世纪80年代初,潍坊筹建了潍坊职业大学。1991年,王伯祥调入潍坊职业大学担任党委副书记。1992年,潍坊职业大学更名为潍坊高等专科学校,是山东省一所以工科为主兼办实用性文科及财经类专业的综合性高等专科学校。

“潍坊想办大学的想法比较迫切。”早在1996年7月,潍坊市人民政府与山东泛海集团共同出资建立股份制高校——渤海大学,只用于教育进修,不招收学生。

上世纪90年代末,潍坊高专申报本科院校。几乎同一时间,昌潍师专也申报本科院校。于是,省里决定将两所学校合并。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潍坊高等专科学校和昌潍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并入山东渤海进修学院教育资源,组建成立本科院校——潍坊学院,并发展至今。

“经过67年的发展壮大,如今已成了占地2100亩(1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4.3万平方米,现设22个教学单位、68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的山东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作为最初的筹建者,我感到十分欣慰和自豪。”王伯祥说。

如今,王伯祥早已退休,但他一直关注潍坊学院的发展。“潍坊学院一步步发展壮大至今,是潍坊人的骄傲。”作为潍坊学院发展的见证者,王伯祥心里还藏着一个愿望,那就是期盼潍坊学院能早日升格为大学。 文/

二、渤海银行泛海助学金怎么取

渤海银行泛海助学金需要激活。具体步骤如下:

1、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前往指定银行网点。

2、在银行大堂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填表。

3、取号排队。

4、柜台叫号,前往柜台,按照提示绑定手机,绑定以后在手机上确认激活。

三、泛海助学的渤海银行卡被锁 当地没有该银行

首先银行系统不会自动解锁,

只能去同行办理解锁或者密码重置,

此业务不能跨行办理,

同行任意网点都可以,

你只能去有渤海银行的地方办理了,

户主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办理。

四、渤海银行助学金给几年

渤海银行助学金给4年。

一般都是可以发放四年的,你只发了一年,是因为你的条件不符合继续领取的要求了。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获得理论上与户籍、年龄、学习成绩均没有直接关联。

相关信息介绍:

关于助学金的其他规定。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