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核心是“三防一保”:防抢劫、防诈骗、防盗窃,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 以下是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一般遵循的细则,供参考:
1.运钞车到达终点时应当最大限度地靠近目的地停放。 5.押运时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数量、人员、车型等情况。
2.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支行行长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区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3.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银行财产安全。
4.支行行长对本行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库存现金及重要凭证,至少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汇报。
5.每个营业网点必须实行“三人当班,双人临柜”的工作制度,职工应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并采取有效控制,防范措施得力。
6.严禁无关人员进人柜台内,因公需要进入柜台内的上级机关和公安机关人员必须有本单位现职领导陪同且信证齐全才予接待,否则不得开门受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