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备考方法
根据历届考题情况,法理学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其一,题目较小。在法学综合试卷中,涉及的科目较多,考题又多为一般性的法学知识,分析性、论述性的题目较少,多为2分-6分的小题目。
其二,概念性的题目较多。由于考题较小,所以一般题目多为概念性题目,或者要求考生次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如不同的法律规范之区别;或者要求圪生掌握某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劭法律事实的概念与种类,题目类型也多为判断与选择题。
其三,记忆性的题目多于分析的题目。从历届考题看,法理部分主要要求考生掌握一些基本的概念、知识,而运用原理分析问题的题目不多见。
因此,考生在复习时应力求熟记每一个概念和每一个基本问题。根据以上特点及大纲的要求,考生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复习。
(一)法的一般的原理这一部分的内容考生应从两个方面去复习。即(1)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2)法的渊源与法的基本分类。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不仅有助于理解法的概念本身的内容,而且有助于我们理解法与基本社会规范、社会道德的关系。如法与民族习惯、法与道德、政策,法与经济基础、科技等各方面的关系。同进考生还可将这些知识的复习结合法与道德、与党的政策等有关问题来理解。法的渊源与法的基本分类属于一般的知识性问题。考生应掌握法的渊源概念的含义及其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的具体内容。
(二)资本主义法这一部分的内容考生应对资本主义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特征与一般规律有所了解,并掌握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概念与主要区别。
(三)法这一部分的内容较多,也是考生应重点复习的部分。考生一方面要对一些基本理论如法的特征、功能、与党的政策、法与道德、民主与法制的关系等问题有所理解。如法的功能分为规范功能和社会功能。而规范功能包括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等方面。另一方面考生应掌握一些基本的概念及特征、要素、分类等问题,如法律渊源与分类,法律编纂、法规汇编及其区别,法律规范的概念及其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制裁)、法律规范的不同种类,考生应弄清问题中的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并掌握强制性、任意性、禁止性、义务性、授权性、确定性与非确定性、委任性、准用性等规范的不同特征,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要素(主体、内容、客体)、法律解释及其种类、洗的适用、遵守等。对于法律关系中关于客体的分类,法律的解释的分类考生都应明确其具体内容。
商法复习攻略:
1.合理安排时间,注重投入产出比。
商法涉及的部门法较多,但商主体是考核的重心,商主体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对于这部分,首先应作为一个大的板块,它们分属不同的企业形态,相应的法律规范实质上都是组织法,组织体的成立、运作和机构组成是考试主要的着眼点。其次,作为按照出资人的责任划分的企业形态,它们在出资的方式、出资人的权利与责任、企业的法律地位等方面又存在很大的差异,需要进行比较。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这一板块中《公司法》是核心,只有该法每年易考案例分析题,该法也是卷三中最容易出现不定项选择题的部分,其分值较高,涉及的知识点颇多。同样的知识点在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规定上又存在差异。近年来,司法考试还加强了对基础理论的考核,总体难度在不断加大。因此,对于该部分考生必须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需要记忆的东西必须进行记忆。
《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均有可能在卷四中与公司法结合命题,也应予以足够重视。其中合伙企业法要注意比较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破产法应侧重实体性规范。
《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内容简单,分值也不高,完全可以以法条为主进行复习。
商法的其余组成部分包括《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和《海商法》,都具有一定的理论难度,《保险法》和《票据法》地位相当,但前者因与公众生活关系密切,理解起来较为容易,重点是保险合同;后者则多为法言法语,晦涩难懂,是商法中最难的,如果以前未曾学过或者学习中没能搞清楚,则不要花费时间进行细究。证券法专业性强,分值不高,对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上市、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几部分的主要内容注意一下即可。《海商法》可以说是商法中投入产出比最低的一个,内容多、理论深、分值少,与国际经济法中的许多制度有密切联系,此部分在卷三中深入考查存在一定困难,复习的策略是应学会放弃,抓住重要的几个部分如船舶物权、共同海损等,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负担。由于商法的内容庞杂,有些部分之间不存在关联性,每一部分的具体复习方法还将在每一章的正文之前做简单提示。
2.研读大纲,重视法条。
大纲与法条是考生必备的,在复习每一部分之前应将大纲的要求大体看一看,搞清楚哪些是要求了解的,哪些是要求理解的,哪些是要求掌握的,从中辨析出重点。商法部分的考查,整体来看对理论要求不高,很多题是直击法条,主要考查对细节的把握程度,因此应特别重视法条,甚至有的部分直接看法条就足以应付考试,如《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备考时,选择一本较好的法规能够事半功倍,考生应比较市面上的法规汇编,从中加以选择,做到这一点不难,却很重要。
3.多做历年真题,从中寻找不足,树立必胜的信心。
复习的过程中做题是非常必要的,只有通过做题才能确切知道自己掌握的程度如何,但是切忌什么题都做,很多题是不严谨、甚至是错误的。历年真题的价值是最大的,这一点考生是有共识的,但是很多考生做题后发现效果不是很明显,也知道某知识点很重要,历年考试多次触及,复习中也特别注意了,但考试中再次针对该知识点时还是没能拿到分,我想原因在于复习过于死板,没能把相关内容串联在一起。以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为例,该知识点常考,做题时应在横向上联想到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法律|教育网让、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转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合营一方股权对第三者的转让;纵向上应联想到股东相互之间转让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对外转让时其他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等。做题时可能会发现很多不足,甚至会感觉到前面的复习白费了,这也没掌握,那也没注意到,有些心灰意冷。这时一定要树立必胜的信心,这正说明你前面的复习很有效果,你正在接近成功。挺过这一关,胜利就属于你了。
民法学的复习方法大致有两种,具体表述如下:
其一,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学习方法。及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序进行学习。
其二,是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学习方法。即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
第一种方法,可以使我们对民法获得一个整体的把握,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为进一步学习、研究民法或者从事民法实物奠定扎实的民法知识基础。但这种学习方法,对初学者来说,要理解、记忆许多专业概念术语有相当的难度。
第二种学习方法,从具体案例入手,可以唤起对民法理论的兴趣,但仅靠这种学习方法不大可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整个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概念、原则、制度、理论体系。
因此,现在提倡交替采用上述两种学习方法。即为了掌握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整个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须采用第一种学习方法,精读一、二种较好的民法教材或者体系书。在此基础上再采用第二种方法,阅读一些民法实例演习著作,使我们结合实例对民法各项概念、原则、制度获得正确的理解和把握。然后再阅读一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专题研究著作相关专题论文,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民法理论素养。并且,在具有比较扎实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应阅读民法方法论著作和民法判例研究论文,以掌握解时适用民法的方法、规则和理论,提高运用民法和研究民法的能力。
行政法的学习而言,运用系统论、全面把握、统揽全局,有理解的高度显得更为重要。行政法的知识体系由分组成:主体、行为、责任,或称组织、行为、监督三大板块,应当理解为什么以此来构筑行政法的体系。因为任何一个部门法都首先要静态构筑主体资格,这是法律行为的渊源和发出者,其次是探讨其法律行为,最后是追究该主体违法行为之后的责任。行政法的主体部分重在探讨行政一方当事人资格,所以,行政机关及其派出的组织、授权与委托的组织、公务员的知识就成为第2章要阐述的内容,此为主体论。第3~12章,分别探讨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教育网的形式,尤其是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为核心的具体行政行为,此为行为论。第13~24章分别阐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三大责任制度,此为责任论,是司法考试中所考分值最高的。考生要理解三大板块各自的功能角色,以加深理解,不至于在作具体题目时“盲人摸象”而“一叶障目”。
抓纲举目、纲举目张!
复习时应注意行政法中前后呼应与贯通的几条线索与脉络:
一是概述中的六大基本原则与后边几大法律原则的关系。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是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应急(突发事件应对)、行政程序、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的原则等共有属性的抽象、概括和总结。
二是主体,行政组织与公务员部分的内容与许可、处罚、复议、诉讼、赔偿主体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其一为行政一方:行政机关、法定授权(视为机关)、行政委托,在不同的行政法制度中称为许可机关、处罚机关、采购人、行政合同甲方、被申请人、被告、赔偿义务机关等。其二为行政相对人,立法表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不同的行政法制度中称为申请人、被许可人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被处罚人、被执行人、行政合同乙方、申请人或第三人、原告或第三人、请求权人等,注意其范围上的差异。
三是合法性标准问题,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复议决定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多一个合理性)、行政诉讼中合法性审查原则的标准与一审判决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四个方面的内容的内在联系。因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五项合法要件法/律教育网就是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标准,也是认定其违法而将其撤销的法定条件,这部分内容可以说是行政法最富特色的内容,是行政法的核心和精髓。有考生称是我的“五指论”。
四是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的脉络,即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问题,行政处罚法第51条、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行政复议法第33条及《行诉法解释》第86~95条的内容都规定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以上四条主线就是行政法的“纲”,其他绝大部分知识点是依附其上的“目”。抓住这几条线索和脉络复习,前后呼应、融会贯通就能抓纲举目、纲举目张。
刑法需重点掌握的基本原理有:总则中的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构成;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当然还要理解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罪数;排除犯罪的事由,以及刑法分则的解释方法。
具体来说,复习时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掌握重点
(1)总则部分:
①犯罪主观方面含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②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身份单位犯罪;
③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及不符该条件行为的处理;
④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⑤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不构成共犯的具体情形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⑥罪数问题在掌握原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记住刑法分则关于罪数的特殊规定;
⑦刑罚的种类尤其是主刑中的死刑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⑧量刑情节中的累犯和自首,量刑制度中的缓刑和数罪并罚;
⑨减刑与假释。
(2)分则部分:刑法分则部分条文多、罪名繁,系统性不如总论强,因此复习时容易给人无从下手之感。但是,专家分析认为,从往年司考题来看,重点还是比较突出法\律教育网的。复习时并非要对每个罪都平均用力,紧紧抓住重点罪名钻深钻透,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①重点章节为第三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第一、二、四、五、六、七节,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中的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一、二、七、八节,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②重点罪名。重点掌握常见多发罪、相近易混罪、最新修订的罪。
2.结合案例大家在复习中一定要重视案例的作用,并且学会巧用案例。争取做到对于每个重要的总论知识点和重点罪名,心中都有一个典型案例或者有一道考试真题与之相应。
3.熟悉法条司法考试是一种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资格考试,因此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其考查的重要内容。面对成千上万条法规,怎么把握呢?专家建议:对于刑法总则法律/教育网的法条,要结合刑法原理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掌握;对于分则法条,尤其是有关立法修订和司法解释,要重点理解和熟记其中有关罪与非罪(犯罪起点)、此罪与彼罪、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的规定。
4.归纳比较对于比较零碎没有原理性和系统性的知识点,例如牵连犯的特殊处罚情形结果加重犯的情形告诉才处理的罪名数额犯的犯罪起点等等大家在复习时要自觉加以分类归纳比较利用顺口溜或者表格等形象生动的方式将其牢记法律教育网提供。
5.科学做题
(1)一定要做题,否则眼高手低;
(2)做典型题,尤其要重视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的价值;
(3)注重做题质量,不盲目追求数量。专家告诉大家:做题不在多,而在精,做一套或一道题后,要认真对照答案刨根问底:错是错在哪:是知识点根本不会,还是没看清题目要求;一时大意失荆州,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是对在哪――是瞎猫碰个死老鼠,还是真正掌握了。换言之,做两三道题就解决一个知识点,一道题不弄个水落石出就不要再做别的题目;一定不能似是而非,囫囵吞枣。
每个考生也许都有自己的学习方法,但是很多有良好习惯的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都会在复习中做一些笔记,把重点和难点等记录下来,这是十分好的一个学习习惯。所以小编在这里为广大考生总结了做笔记的方法,为大家提供一个好的学习方法。
一、按照教材体系,划清各章重点内容
因为,基础知识基本可以理解,主要还是一些重点的理论知识和考试重点,比如历年试题中频频出现的考点,这是每年必考的,只是命题角度有所变化而已。
我是这样做的,首先,在书的目录上将历年考过的内容用荧光笔在章或节前画个勾(出过客观题的用粉色荧光笔画个小勾,出过案例分析题的用绿色的画个小勾,出过论述题的用绿色的画个大大的勾),这样在目录上重点内容常出题之处一目了然。
其次,将历年试题在书中出现的地方标明,是哪段的就在书页边空白处标出,比如在书中第161页右上角,我就标明“(06卷四第2题)(20分)”破产债权的概念、请求权及特殊请求权的处理“,这样在复习到具体内容时,就知道这块内容可以什么出题方式出现。
二、以司法考试各种题型作为整理笔记的模式
就是说,按照客观题(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和分析题、论述题的题型作为笔记的基本模式。很多考生很重视客观题的练习,却忽略分析和论述题的训练,而往往在考试中恰恰不容易拿到分析题和论述题的分。因此建议看书时把曾经涉及的分析题和论述题出处做重点标注,并且写上曾经出过的题(从历年试题中抄写即可),对照书仔细考虑题目的答案有什么内容(当然看过后最好自己做一遍,做完后看看法律教|育网参考答案,积累下来连你自己也会在考试中吃惊的,呵呵。)从第一章至最后一章,每章都给自己把题型标出来,然后按照教材和相关法条、司法解释等回答自己所出的题。有朋友会问,题怎么出呢?好办啊,就以历年试题(根据上一步,已经在相关处标明了)和其他练习题作为参考啊。自己再与时俱进加点创新,不就行了么。(这样做看书时的工作量很大,但效果绝对一流。而且最关键的是,以后重复复习时很有针对性,也给自己节约了不少时间。)
客观题只要作对即可(当然瞎蒙除外,最好搞清楚为什么,要不碰到类似的题无法蒙的时候就困难了。)分析或论述题是不是在作答案时要一字不拉的抄上去呢?大可不必。谁也不可能背得一字不拉。因此,将题目的大致答题脉络,即骨架答上即可。底下没写出的内容是靠自己考场上发挥的。如认为某句话或观点特别重要,也可在骨干下写出。
总之,体系感最重要。因为到考场上,如没有体系,会大大影响答题速度和答题采分点的覆盖面。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可用活页笔记本作看书笔记,因为到你复习到第二遍或以后N遍时,如发现遗漏了一道好题,再加进笔记比较方便。
到最后考试前,有了这样一个本子,经过反复的思考和删减,大家就可以自己用它押题来背了。我那时还是用荧光笔,一般重点用粉色画一勾,特别重点用绿色,等到考试前一天,几乎只背画绿色勾的了,背完绿色的才顺便看下粉色的。
2、作笔记最好用那种没有格的完全是白色的纸张的,以养成适应考试答题纸的习惯。
3、如果可以,最好在每次看书做笔记的最后面写一个类似总结性质的东西,可以把看书的感受、不理解的疑难点、所用时间等一一记录下来,这样越往后你越会发现看书速度会越来越快,也让自己在心里有点成就感,多少会缓解考前的心理压力的。
4、看书做笔记的题最好用真题为例,因为真题的质量最有保证。如果感觉真题量上不够,一定选择好的题目,一定注意宁缺毋滥。
我已经通过司法考试了,备考时需要具备三套书籍和九八考资的名师讲座。以下是我给你的详细经验。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考是一个功利性质的考试,只要求够360分即可。因此,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使我们从中摸索出一些经验来。无论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以下都是通过司考必备的法宝。
教材――――《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是非常权威的司考资料,它全面、广泛。缺点是知识点太分散、没有重点。如果基础比较差,建议从三大本看起,因为解释得比较详细,便于理解。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法考试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法考试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九八考资网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
法条――――对于诉讼法、经济法等部门法来讲,法条是压倒一切的。因为很多题目的答案都可以直接从法条找到依据。但是,法条不是万能的,有些科目的法条就不那么重要,比如国际法。另外,也有重点法条和非重点法条之分,但重点和非重点是相对的,不能盲从。其实这样说,并不是要大家求全责备,而是想通过法条帮助理解、记忆。高阶教程中的相关法条部分,包括所有的部门法,各部门法中,对比较重要的法条都有明显标志并作一定讲解。
历年真题――――真题的重要性,近几年被炒得很热。真题对考生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真题有重复率,虽然重题很少,但是能在几百道题里见到那么一两道,就像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突然遇见了一个熟人,总有捡到了宝贝一样的欣喜。这一高兴,考试的紧张情绪就得到了缓解,说不定会超常发挥呢。二是做真题能帮助我们摸清司考出题思路和考点。这就像是指路明灯一样,照亮漫漫司考复习路。所以,真题必须理解透彻,2―3遍是必须的,既可以按科目作,也可以按年份作;既可以在复习前做,也可以在复习一段时间后做。究竟如何,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法律出版社张能宝历年真题是最权威的。
九八考资的名师讲座――――前几年很多考生都参加面授辅导班,不过随着司法考试地方分校的发展,师资明显不够,很多学校就找一下二线三线老师糊弄学生,考生也都聪明了,有钱就直接去北京参加面授保过班,时间银子不充足就参加网上授课,这样师资可以有保障。老师辅导作为辅助的学习方式来讲,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音频不仅可以网上听课,可以下载到mp3或者p4或者手机都可以听,对于学习时间不固定、不愿意到教室学习或者在路上浪费时间很多的人来说,最划算。听录音学习,总有个人在你耳边和你说话,也不会觉得一个人复习太孤单。【九八考资】校课程是口碑极好的选择,价格也算是实惠,我去年报名后,充分运用了他们的课程,对我的学习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可以说事半功倍。最后一个法宝,也是最重要的法宝――――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功。
提交半年复习就可以了,如果你参加今年的考试,现在就要已经是复习的状态了,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