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在关注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都知道司考改名了这件事,2018年即将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第一年。那么问题来了,法律职业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有什么不同,考生又该怎么准备呢?接下来,学长就以考了三次的后天优势来给各位讲解一下。
之所以叫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是这么理解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法律相关的岗位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太多的法学专业生,导致他们处理问题时不能用法律思维去处理事情,导致了一些不良社会影响。为了避免这种尴尬现象,就规定了相关岗位的门槛,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接下来讲下考生应该怎么准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问题。
首先,题型与考试的知识范围变化应该不会很大。即使有变化,考的知识点也不会有太大变化,如果你基础不够好,还是踏踏实实的学起来吧!毕竟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还是有道理的。
其次,就是调整心态,很多人还没开始准备考试,就在想着如果没有通过,我该怎么办?这种心理并不会在通过考试这件事情上帮助你多少,它只会让你心神不宁,无法静下心来复习,你该做的就是告诉自己,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你唯一的路。
再次,关于准备这个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到底要不要参加一些培训班的问题。我只能说,培训班的好处就是有很多人一起学习的氛围,比较不容易半途而废。但是如果你是需要自己独处的学习的话,这些就不是问题了。
最后,就是听谁的课的问题了。此处,请开始认真对待我说的话。三国法,我用的是殷敏女神的书,她的特点就是声音好听,讲课直接明了,点到为止,最重要的是她押题特别准,殷敏出的题和考试的题目风格差不多。理论法,我推荐的是白斌老师,讲课比较有趣,当然如果你不喜欢一直开玩笑的老师的话,你可以选择别人。白斌会有很多口诀,这些口诀不是让你白白背的,而是当你读到口诀时能想到这个知识点,这对重复复习很有帮助,能提高不少效率。而对于经济法来说,我个人推荐鄢梦萱,我感觉姑姑比较有实务经验,讲话通俗易懂,最重要的是她的出题风格也是和考试差不多,讲课的点都很清晰明了。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过几天再给大家介绍其他的老师,敬请期待!
法考在18年改革之前是叫司法考试,是同一个考试,只是改革之后又些许的变化,变化如下:
一、是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有新变化。根据党中央决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应当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新增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也就是说,有9类法律职业人员,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上岗证”。
二、是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有新变化。为从源头上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报名专业学历门槛有所提高。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一般专业学历条件是,“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同时,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不动存量做好增量、确保各项举措能落实的改革思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广大考生的合理预期,促进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平稳顺利调整。
三、是不得报名的禁止性条件有新变化。为从源头上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增加了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是考试内容和方式方法有新变化。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客观题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当年和下一年度的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都以案例题为主,注重运用案例的形式来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法考vs司考卷式结构
司考:题量更多
原「司考」,客观题三卷共300个选择题;主观题一卷共7道题(1个简答题+6个案例分析题)。
法考:题量更少
现「法考」,客观题两卷共200个选择题;主观题一卷共5道题(1个论述题+3个必做案例分析题+1个选做案例分析题)。改革后,分为两卷考察,体现了法考的阶梯性。第一阶梯的客观题难度较小,只需要选对即对,侧重考察法律知识的广度;而第二阶梯的主观题难度较大,侧重考察法律知识的深度,需要进行论述说理,远远大于原司考主观题的难度。
法考vs司考考试风格
司考:侧重基础
原「司考」考试在于考察法律知识的广度和基础,客观题与主观题考察区分度不大,基本上两者之间可以直接转化;其中40%的题目是直接可以根据记忆内容(法条或讲义)得出正确答案的;还有50%的题目是需要分析题目或选项表达的意思,对接知识点、甚至组合科目不同章节知识点才能得出正确答案的;再剩余的10%是争议问题或偏题或难题等很难得到分数的题目。
法考:客观题,侧重广度;主观题,侧重运用。
现「法考」在于考察法律知识的深度和运用,客观题和主观题考察区分度较大。
客观题重点考察法律知识的广度。原来很少涉及的小法或不考的小法在现在的法考客观题中会涉及,部分考题在题干或选项中涉及垮科目的综合考察,如民法民诉结合,民法商法结合等。
改革后的主观题是侧重考察法律知识的运用。虽考题量减少了,但考察科目并没有改变,这就意味着将存在数个科目在同一个题目进行组合命题考察的模式。比如,18年及19年真题中均出现了民法、商法与民诉法结合考察的大综合案例题目。这就不仅要求考生知道知识点是什么,还要求考生在具体的案例情形中能够分析出每一句话暗示什么,强调什么。
法考vs司考出题人变化
司考:命题组出题
原「司考」的出题形式是,提前确定各个科目的命题组成员(个位数组成),然后由命题组在几个月内对当年的真题进行命题。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研究命题组出题人的研究重点和观点趋势,猜测今年考试的重点和争议问题的观点;因此最有可能压中原题。
法考:题库出题
现「法考」的出题形式是,从各大高校收集题目,然后组成题库,考试题目抽取题库的题目组成试卷。什么意思?就是考试中心的人员会按照今年的情况先讨论罗列出一张【考点清单】,然后要求大家根据清单上所列的考点去题库中检索具体的题目,组成试卷。因此,反向可以得出我们的备考重点就是各科目最重要的考点+各科目新增知识点。――――――――――――――以上转载来胜法考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