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核查分数的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是哪个

513好学 2023-01-27 12:47 编辑:admin 147阅读

司法考试核查分数的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就是当地的司法局,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分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分数核查申请,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客观题考试成绩不进行分数核查,但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无成绩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分数核查申请,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分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分数核查申请,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逾期申请分数核查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十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建设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全程网上报名。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第二十三条计算机化考试电子试题由司法部考试工作机构发至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下载使用。考试开始后,监考机、考试机禁止连接互联网,不得使用可移动存储介质等外接设备。考试结束后,监考机回收电子答题数据并上传至司法部考试工作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

你当时报名的所在地的司法局。司法考试报名成绩复核发证都是他们在负责,司法局有专门管司法考试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