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客观题【民事诉讼法】-多项选择题【4.

513好学 2023-01-20 09:27 编辑:admin 155阅读

一、2020法考客观题【民事诉讼法】-多项选择题【4.28】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2010/三/88)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参考答案

1.【考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答案】ABC

解析: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准确理解一审和二审处理内容的关系。在一审中,王某提起的离婚诉讼本身包含了解除婚姻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就不必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问题。王某不服提出上诉,只能涉及对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不同意见,而不会涉及对一审未予判决内容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上诉,当事人在二审中也就不会就此问题进行辩论,而二审法院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不仅违反了处分原则,而且干预了当事人的私权处分,也违反了辩论原则。A、B两项符合题意。当选。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司法解释之所以作此规定,其目的就在于保证当事人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上诉权。因此,本题中,二审法院的正确作法应当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而不能直接作出二审判决,否则就侵犯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制度。C项符合题意,当选。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本题没有涉及法定的审判人员应回避事项,因此,二审法院并没有违反回避制度。D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故本题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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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考客观题成绩保留几年

保留两年,也就是客观考完,主观可以考两次。如果两次主观都没有通过,那么得重考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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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两年,即当年和第二年有效。 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计算:法考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通过考试。

对于客观题考试来说,试卷一和试卷二按合计总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不实行单科合格。主观题考试实行单独通过方式,客观题考试成绩和主观题考试成绩不合并计算。

扩展资料:

考试内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客观题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主观题考试配备法律汇编,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

试卷一: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考试分为同年度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客观题每张试卷分别为分150分,主观题满分180分。

三、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问题 民法 占有问题

我认为都没说到点上,万国的等于没解释,而且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让人觉得所有权人不能行使245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选项都明明说出了“占有”,那么是指245条占有物返还,偏要说是34条的原物返还请求权。

所有权人怎么就不能对无权占有人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一定要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了呢?众合对8D项的解析为恶意侵夺的可以,善意的无权占有就不可以,我认为他的理由解析这个题目牵强,就算是对的,也搞错了方向。前面众合对58C项的解释,就跟他的“对善意的无权占有人,权利人不能行使245占有物返还请求权,而只能行使34原物返还请求权”说法自相矛盾,刚说过的一种理论,解析另一个题的时候又换一种理论推翻前面的,让人无所适从。

把上两题的情形用于保管物,保管人对保管物没有物权,不能基于34条行使权利人的原物返还请求权,但他的占有受保护,行使245条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难道还要看58的乙和8的丙这两个无权占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这不是开玩笑吗,街上代人看管自行车的发现有人取错车走出老远了,还要问清楚对方:“你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你是想偷车还是拿错?”是偷车的可以取回,是弄错的就无权取回只好任由对方拿走,太荒唐了。看车人哪管取错车的无权占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都可以直接取回,依据就是245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8题应注意题干时间,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因一年的除斥期间经过已经消灭了,此时乙要求返还停车位,依据只能是原物返还请求权。58题没有交代时间,那么没有除斥期间经过的条件,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可以行使。就这么简单,没必要搞一大堆解析,把理论越绕越偏门。

58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解析: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构成:1、占有被侵夺 2、请求人是占有被侵夺的占有人 3、被请求权人是占有的侵夺人及继受者。

乙是车子的所有权人,是有权占有人,丙是无权占有人,乙当然可以行驶占有回复请求权,跟丙的善意和恶意没关系啊,因为丙是无权占有人啊。

8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解析:乙出国两年,丙租了一年以后不续租仍然继续使用,丙是无权占有人。占有回复请求权适用一年的除斥期间,乙回国的时候已经超过了该期限,占有回复请求权消灭了,不能行驶了。因为占有人除了占有保护请求权,根据民法理论占有人还享有自力救济权,可以行驶占有物取回权排除加害人而取回占有。也可以用返还原物请求权。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