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司法考试每日一练:经济法-多项选择题(2.

513好学 2023-01-24 19:26 编辑:admin 221阅读

2021司法考试每日一练:经济法-多项选择题(2.19)

一、多项选择题

1.甲公司欠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60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关于税务局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一/70)

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 代位权

B.如代位权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

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

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参考答案

1.【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款征收)

【答案】ABCD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本题中欠税的甲公司并无上述行为,且有相应价值产品以供查封,不会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所以税务机关无权行使代位权。A项错误,当选。

根据上述规定,税务机关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行使代位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如果代位权成立,次债务人乙公司对债权人税务局行使代位权提出异议(题中的“不配合”),此时税务局不得以自己的公权力直接行使代位权,而应向法院请求行使债权。B项错误,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因此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和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本题中的乙公司并非其适用对象。C、D两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ABCD。

2021司法考试每日一练:经济法-不定项选择题(3.25)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第1~2题:

1.该公司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的是:(2013/一/92)

A.财政拨款

B.销售产品收入

C.专利转让收入

D.国债利息收入

2.就该公司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一/93)

A.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扣押、查封该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

C.如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D.如该公司对税务局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

1.【考点】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答案】BC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A项错误,不当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本题中的专利转让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B、C两项正确,当选。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2.【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款征收)

【答案】BCD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C项正确,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