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原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一种职业技能鉴定证明、劳动工种(岗位)操作技能证明、职业准入证明。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可以挂靠,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证书。
证书挂靠,是指个人将自己的资质证书挂靠到企业名下的行为;若挂靠人为企业员工,则企业名正言顺地运用证书;若不是,挂靠人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
企业资质,就是企业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