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公务员用车的新标准是什么?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条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二、在地方,那就以深圳为例吧,它经济发展水平数一数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对不同行政级别的干部规定了配车等级的上限,如:
1、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2、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3、对于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则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如确实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的轿车,则需要由省主管部门审批。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
三、公车私用、超标购车、挂私人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各地时有发生,“豪华公务车”更是频频被媒体和网友曝光。最好的制度是:对公务车实行所有车辆集中采购和集中管理。除执法、司法机关的特种车辆外,集中其余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公车,进行统一管理。
二、2010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什么标准
请先给出明确答复:2010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执行的是2004年版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国管财〔2004〕120号)标准。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有无解决办法:建议查看《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国管财〔2004〕120号)标准文件。
三、一般公务用车指什么
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此次新发布的条例中取消了办理公务这一功能。
四、一般公务用车包括哪些车
挂在公务员单位名下的车辆,全是公务车。开出去就是公务用车了。
五、什么是一般公务用车,又包括什么官员的车。包括局长和以上官员吗?
一些单位或机构为履行职责所配备的公有车辆。和什么官员或职务没有直接关系。只要乘坐公务车辆办和所行公务无关事物的行为都是公车私用。
六、湖南省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
第五条 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数根据各单位的机构规格、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确定。
?(一)在职厅局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按1~2人1辆;3人2辆;4人以上(含4人)则每增加2人增配1辆。
?(二)其他在职人员公务用车,按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厅局级单位每15人配备1辆;处级单位每25人配备1辆。
?(三)离退休厅局级干部一般按每10人配备1辆定编。
第六条 合署办公的单位按一个单位的编制配车;兼职领导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配车。被撤销的单位,其车辆编制数收回。合并的单位,其车辆编
制数重新送审核定。
第七条 上级部门配备、调拨的车辆或单位接受抵资、抵债的车辆以及经批准接受捐赠的车辆均纳入编制管理。
第八条 法院、检察院和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及防汛抢险、森林防火等特殊部门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种车辆,可不占其单位的编制数。
第九条 编制车辆配置标准。厅级以下(含厅级)单位的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车辆。
?因特殊情况,需配备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公务用车,由省纪委组织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共同审批。
第十条 上述定编和配置标准,是最高控制标准,不是必达标准。各单位具体配车的数量和标准,根据财力状况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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