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题!!!

513好学 2023-08-25 12:06 编辑:admin 2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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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发布时间: 2006-6-26 16:34:09 被阅览数: 8260 次 来源: 苏州自学考试网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⑴法律: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⑵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⑶行政管理: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⑷社会工作与管理: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⑸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系统结构孝段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⑹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⑺广告学: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⑻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

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巧察或通过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者。

注: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的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⒈申请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逾燃碧期不予办理)

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

⒈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申请毕业,毕业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⒉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⒊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⒋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南京师范大学主考: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体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我校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四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

⑴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国现代文学史、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⑵新闻学专业: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

⑶英语专业: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

⑷旅游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

⑸秘书学专业:中国秘书史、文书学、公文选读、机关管理

⑹体育教育:待定

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治疗(一)(含实践)、变态的心理学(一)(含实践)、团体咨询、社会心理学(一)(含实践)

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含英语专业的第二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非英语专业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六年)。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参加CET-4、6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我校成人学士学位英语免考凭证。

⒋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⒌说明:

⑴同时达到以上四个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毕业次年规定时间向我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⑵授予学位的其他条件仍按《南京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⑶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按规定条件和时间向主考学校申请,逾期不补授。

三、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⒈申请报名时间:毕业次年(毕业证书时间)三月份第一个周六、周日,其他时间概不办理,逾期不再补报。如果时间变化届时见。

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宁海路122号15号楼一楼)。

四、注意事项

⒈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填写好的《学位申请表》(可以从网上下载)、学士学位考试评审费和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两张。

⒉免考学位外语(英语专业免考二外)者,须带免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CET-4/6证书,如果英语<二><英语专业二外>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即可作为证明材料)。

3.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生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4.考生可登陆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下载相关资料。

5.本规定从2006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苏州大学主考:新闻学、律师、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

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⒈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⒉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⒊考试作弊者;

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者;

⒌自学考试相应的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⒍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内未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者。

四、学位课程

⒈经济学专业:外语、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⒉律师专业:外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证据法学、合同法;

⒊新闻学专业:外语、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外国新闻事业史;

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外语、社区社会工作、社会行政、个案社会工作;

⒌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外语、政务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学、信息网络化基础;

(注: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学位课程替代至2007年申请学位,2007年毕业的考生2008年申请学位用电子政务专业学位指定课程:电子政务案例分析、公共管理学、信息化理论与实践,原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学位课程不可替代。)

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外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人力资源管理(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

五、申请授予程序

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次年三月份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符合条件、过期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⒉各院、系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讨论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报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交教务处。

⒊教务处在审核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⒋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六、本细则从2004年7月2日起执行,以往文件中如有与本细则相抵处,以本细则为准。

七、本细则由苏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在你拿到毕业证时即日起,你在一年内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NO.申请了毕业证,就不能考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