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费补偿后青苗归谁?

300 2024-10-25 07:21

一、青苗费补偿后青苗归谁?

青苗费补偿后,说明买家不仅买了土地,连土地上的青苗也买下了,青苗当然归买家。

二、青苗补偿和青苗赔偿的区别?

青苗补偿是指被征用的土地,有正在生长的农作物,应给予被征者农作物补偿的费用。此项费用指标,是按不同农作物每亩产量进行补偿,但一般不得高于本村上半年平均产量的总值。

青苗赔偿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赔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三、芦笋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芦笋青苗的补偿

6000-12000元/亩

四、青苗费补偿标准?

国家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2、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3、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

4、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专业菜地改种非蔬菜作物的按旱土进行补偿。2、被征土地上种有各种作物的,不按作物计算,只按土地类别的年产值酌情补偿。3、撂荒田土均不予补偿。4、如有生产辅助设备,可按实际造价另计补偿。

5、生长期在一年以上,可按生长期长短以一年产值加计2—5个月的产值计算补偿。

五、辽宁青苗补偿标准?

第二十三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第二十四条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征用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打谷场等土地,不给予安置补助。

第二十五条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村民委员会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同意。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2021长沙青苗补偿?

长沙:补偿标准

去年10月,长沙公布实施《关于调整长沙市市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对其青苗补偿、花卉苗木移植补偿、住宅房屋补偿、企业房屋补偿、房屋搬迁补助、过渡补助、住宅房屋室外设施和生产用房补偿、企业房屋室内室外设施补偿等各项补偿(助)标准进行调整。经综合测算,此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整体上调幅度接近30%。

在按期倒房腾地方面,在内五区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分三个时段按照8万元/户、5万元/户、3万元/户三个标准给予按期倒房腾地奖励费,具体时限和要求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严格按以上三个标准执行。个人合法房屋在规定的奖励期限内倒房腾地的,由征地拆迁事务所依据相关证明将奖励费点对点地支付给被拆迁对象,规定时限内没有倒房腾地的不予奖励。同时,为调动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性,在内五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增设1.5万元/亩的按期腾地奖

七、青苗补偿标准法律文件

青苗补偿标准法律文件

在农业生产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情况,导致农作物受损或无法正常生长,这时候青苗补偿标准便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针对青苗受损情况,农民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

青苗补偿标准法律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对青苗受损范围、补偿计算方式、申请补偿的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这些法律文件的出台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受损农作物的合理补偿。

青苗受损范围

根据青苗补偿标准法律文件的规定,青苗的受损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自然灾害造成的受损:如暴雨、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导致的青苗受损。
  • 人为因素造成的受损:如盗窃、破坏、恶意砍伐等不法行为导致的青苗受损。
  • 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受损:如动物入侵、疫病传播等特殊情况下青苗受损。

补偿计算方式

青苗补偿标准法律文件对于补偿计算方式也进行了详细规定,通常是根据受损面积、作物种类、受损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补偿金额。在进行补偿计算时,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勘查评估,确保补偿金额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除了补偿金额的计算外,法律文件还会规定补偿的支付方式、补偿标准的调整机制等内容,以确保农民能够及时、合理地获得补偿。

申请补偿程序

针对青苗受损情况,农民需要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偿。通常情况下,申请补偿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及时报案并保护现场证据。
  2. 向当地农业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备受损情况。
  3. 接受勘查评估,确认受损情况。
  4. 递交补偿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 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并进行补偿。

通过以上程序,农民可以按照法律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得青苗补偿,维护自身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总结

青苗补偿标准法律文件的出台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青苗受损情况能够得到合理补偿。农民在面对青苗受损时,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文件的内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对青苗补偿标准的监督和执行,保证补偿的公平、及时,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八、修路青苗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九、青苗补偿费率?

根据2021年3月3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玉环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玉政发〔2021〕4号)可知:

(1)粮油作物:含水稻、油菜、大麦、小麦、番薯、芝麻、玉米等,补偿标准为2000-5000元/亩。

(2)瓜果类蔬菜:含草莓、瓜类、甘蔗、茭白、大豆、花生等,补偿标准为4000-8000元/亩(露天蔬菜)、6000-12000元/亩(大棚蔬菜)。

(3)茎叶类蔬菜:补偿标准为3000-6000元/亩(露天蔬菜)、4000-8000元/亩(大棚蔬菜)。

(4)桃:水蜜桃一等补偿标准为450-560元/株、二等330-440元/株、三等220-320元/株、四等50-210元/株,桃苗3-5元/株。

(5)杨梅:东魁杨梅一等补偿标准为1120-1600元/株、二等820-1100元/株、三等480-800元/株、四等70-450元/株、杨梅苗5-7元/株。

十、云南青苗补偿标准?

征用土地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农产值计算,能收割的不给于补偿。若是能移值的林木,由建设单位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收购。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有争议的,可由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和裁决,确定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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