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
1、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3、药事管理与法规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主考单位: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您好,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