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吗

513好学 2023-04-12 07:06 编辑:admin 256阅读

一、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吗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省执业药师协会:

      为加强执业药师管理,规范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执业药师在职在岗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加强执业药师在职在岗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的有关规定,为了促进执业药师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执业,保证公众真正获得高质量药学服务,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管理范围

      1、执业药师执业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执业单位和范围执业。

      2、执业药师不得在药品经营企业只挂名而不现场执业。

      执业药师在一年内累计3次及以上检查不在岗视为挂名。

      3、执业药师不得同意或授意他人使用自己的名义向公

      众推销药品或提供药学服务。

      4、执业药师应当在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从事合法的药学技术业务活动,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性药品销售业务。

      5、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应悬挂在执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6、执业药师不得将自己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交于其他人或机构使用。

      执业药师在一年内累计2次不在岗或违反本款第5条规定累计3次迹卖,经过查实,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执业药师诚信档案系统。执业药师违反本款第1、2、3、4、6条规定或本款第5条规定累计3次以上,经过查实,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执业药师注册,其违规行为和依法查处结果记录在执业药师诚信档案系统中。

      二、职责分工

      1、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辖区内执业药师在职在岗的日常监管和执业药师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论通知各执姿春逗业药师注册机构和省执业药师协会各市办事处。

      2、省执业药师协会负责在“浙江药师网”上建立执业药师诚信档案系统。协会在各市的办事处协助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收集公众对执业药师违规行为的举报信息。在诚信档案系统中记录经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依法查处的执业药师违规行为,为监管部门和医药企事业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1、森亏各有关方面要主动搞好衔接和配合,依法查处、反馈和在执业药师诚信档案系统记录执业药师违规行为, 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2、要严格做好执业药师诚信档案系统密码的设置、更换和保管工作,系统操作人员及变更情况要及时报送省局人事教育处和省执业药师协会备案。

      3、对举报人信息要严格保密,发现泄密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执业药师诚信档案系统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启用。

二、成都 发现药店 执业药师+ 不在岗 会不会被吊销

你好,天星医考为您解答:

按照《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省、虚咐裤自治区、直辖市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如果执业药师挂靠证件,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吊销执业药师执照。

但实际上,药店为了减少成本,只需要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或者通过GSP认证时候出示药师证件,而不需要药师差简驻店。除了简掘连锁大药房,其他零售药房并没有多少真正的执业药师驻店。

不会的,但是有可能会对药店进行罚款。

一般不会,但是还是会有相应的处罚。

三、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超一个月多长时间向药监局注销?

你好,

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超一个月,

一般半年以后,可以向药监局注销…

四、执业药师必须坐镇药店吗

这主要是看你注册时的执业范围,如颤则果是处方审核,则必须坐镇药店,暂祭氲暝虮晔局匆狄┦υ莶焕匣诟凇H绻拔皇侵柿抗芾恚虿挥米蛞┑辏诎旃沂潭唇髯鲋柿抗ぷ骷纯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