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药师职责有哪些
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工作的。
执业药师的工作内容有:
1、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兆激的各项法规及政策;
2、对相关违法行为进族和袜行制止劝告并报告监管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当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3、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质量: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和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4、参与内部违反处理工作:参与单位对内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
5、审核处方并提供信息合理用药:负责处方的审核及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
6、开展药物监测及药品评价工作: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7、督导业务并确保规范:督导药房日常业务,并确保一切符合规范;
8、不定期进行线下咨询:不定期提供线下健康讲座或门店专业咨询;
9、做好用药监测并反馈工作: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害事件监测,并及时做好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10、做好卫生工作:做好所负责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11、负责药品调剂和咨询:负责药品的调剂、发放及药物咨询工作。
法律依据: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棚樱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执业药师去医院能应聘什么职业
执业药师去医院能应聘药剂师、药剂士、药剂员等。药剂师是社会上对药剂人员的统称,他们在与医药的生产、监制和销售的机构就职。执业药师工作内容,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执业药师的前景
目前,执业药师供需严重失衡,药店分级管理制度。这个制度要求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有执业药师证老弯山,而且根据药店等级不同,销售的药品不同,面积大小不同,都对执业药师的数量有严格要求。
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均。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而且已配备了执业药师的经营企业,不得使用从业药师替换执业药师。毫无疑问,这意味着执业药师将迎来新的闹迟发展机遇。
执业药师行业发展一片大好,相侍中关政策表明,未来,通过执业药师考试将直接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早一点考取证书,能为未来的自己参与执业提供保障。同时,药师工作职责也逐步增加,希望执业药师能充分发挥药师作用,甚至要求药师未来能更多参与处方审核以及临床用药指导。
三、执业西药师药学服务内容包括什么
执业西药师药学服务内容包括:
1.奉献知识、维护健康并告
执业药师应以自己的药学知识和经验,竭尽全力为公众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为较高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2.在岗执业、标识明确
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并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胸卡,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性药品零售业务及药学服务,药学服务告示要明确。
3.诚信服务、一视同仁
执业药师应尽全力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不得在药学专业服务的项目、内容、费用等方面欺骗患者;应客观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虚假宣传药品疗效和药品风险。除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为指蔽游患者提供药学服务。执业药师应尊重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露,平等对待患唯销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4.持续提高、注册执业
执业药师应主动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完善和更新专业知识,关注与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以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执业药师执业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注册单位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
5.履职尽责、指导用药
执业药师应负责所执业单位的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并依法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记录;不得非法购进、储藏药品,不得调配、推销质量不合格药品。执业药师应按规定指导公众合理使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进行处方审核和提供用药咨询。执业药师应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6.加强交流、合作互助
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同行、医护人员以及患者之间的联系。同行之间要同业互助,共同维护执业药师的威信和声誉。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医护人员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用药方案的制定、修订过程,提供药学支持。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好药学服务。
7.行为自律、维护形象
执业药师不得以牟取自身利益或所在执业单位的利益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职业声誉,向公众进行误导性或欺骗性的宣传和推荐;不得私自收取回扣、礼物等不正当收入;不得利用执业药师身份开展或参与不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各种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证件交于其他人或机构使用。
8.热心公益、普及知识
执业药师应积极参加执业药师组织举办的有益于职业发展的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参加有益于公众的药事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和保健知识,提供药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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