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