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能办理低保户

513好学 2023-02-24 13:37 编辑:admin 137阅读

一、什么条件能办理低保户

家庭收入少于1000的

二、什么条件才符合办低保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村低保标准的,可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程序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估、审核、公示,镇(处、区)街道复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收入证明等必需材料;

村(居)委会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进行调查、评估、公示,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上报镇(处、区);

镇(处、区)对上报农村低保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对上报农村低保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

三、办理低保的条件?

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符合规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通过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四、什么样的人具备低保资格

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

五、办理低保的条件

可以申请的,你们三个人平均月收入已经低于天津最低生活保障,因为天津的最低生活保障已经达到400元了

申请程序如下:

(一) 服务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求。

(二) 服务内容: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咨询;

2.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审批、发放;

3.接受最低生活保障有关问题的投拆。

(三) 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办事程序: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入户调查访问→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申报表→居委会核查并组织审批材料进行社区评议→审批前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将审批材料送街道办事处审核→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后报送区民政局进行联合审批→审批后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银行开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按低保政策与居委会签订社区管理协议→由居委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