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和费用

513好学 2023-02-16 11:13 编辑:admin 253阅读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和费用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如下: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过督促程序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2、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4、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需要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申请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申请支付令的费用

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人不需要再承担其他对待给付;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必须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不适用公告送达和其他送达方式。

5、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申请支付令程序

申请支付令程序:

1、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提交相关材料;

2、法院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后通知债权人,并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三、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

4、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5、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