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相应等级的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在与我国有双边协定的国家也通用。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和11月各一次。
考试方式:秘书职业资格全国统考分为理论大败搏知识(含职业道德)卷和操作技能卷两部分考试,均采取书面答卷的方式(涉外秘书增加外语笔试,二级秘书另需加业绩评滚祥审)。各部分考试成绩均以达枯皮到该部分总分的60%为及格(如100分为满分则60分为及格),凡单科鉴定成绩及格的在一年内可保留一次,在参加下一次鉴定时予以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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