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秘书处面试问题该如何回答?
1、问你报了几个部门你就如实回答,根据自己的意愿回答就好了。
2、说出你对秘书处的了解,以及整理文件之类的能力来说明自己胜任的理由,就是说自己有多厉害,有哪方面的能力。
3、每个部门独有可以学习的能力,秘书处也是一样,可以让你学会很多。而且秘书处可以让你认识更多朋友,锻炼到更好的整理方面的能力。
4、秘书处主要是负责一些签到以及上传下达的功能,选择秘书处是因为我想锻炼到更多,学到更多,交到更多的朋友。
5、你就说你愿意的程度,愿意就是很想去。如果面试官说拒绝我的话,我也不会灰心,会找出自己失败的原因,下次改正就可以了。
协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一、 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 负责设施设备、办公用具的采购、登记、保养,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
三、 负责协会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及管理;
四、 负责会员管理、联络、信息宣传、服务维权等工作安排,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五、 负责协会工作规划、计划的拟制和各种文件的起草,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本协会印章的使用、管理;
六、 协调协会内外关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各兄弟协会、社会各界及会员单位联系,进行上传下达,协调会员单位各项任务;
七、 负责协会各种会议、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安排;
八、 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九、 完成理事会决定和会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 负责会员的发展、管理和分支机构的拓展,会费的收取及管理;
十一、 负责搜集和交流经济信息,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编辑出版协会报刊和重大活动、信息专刊,一般每季度出版一期协会报刊,建立协会网站,构筑起相互交流、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平台;
十二、 负责研究制定协会开展经济创收的计划和具体措施;负责协会创收项目的组织推动;
十三、 负责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会员排忧解难,掌握了解会员的需求、困难和问题,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
十四、 负责聘请如法律顾问、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协会机构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会员有:保险公司和省内地市保险行业协会(除宁波外)。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协会设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部分理事会职权。理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会常设办公机构为秘书处,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秘书长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提名,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浙江保监局核准产生。协会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协会通过每年度召开理事会或不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的形式,共同商讨协会的工作。秘书处设有办公室、财产保险部、人身保险部、保险中介部(保险代理人考试中心)。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还设有财产保险专业委员会、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委员会、财产保险理赔专业委员会、短期意外险及健康险专业委员会、银行邮政保险代理专业委员会、保险医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保险营销专业委员会、保险宣传专业委员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解处理专业委员会、保险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保险公益事业工作委员会12个专业机构。同时,在协会秘书处设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拟订保监局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日常办公;督办局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组织承办重要会议;负责保监局公文处理工作,对各类公文进行核稿,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发布保监局对外新闻和信息;负责向保监会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保监局工作信息和当地保险业重要情况;负责保监局的档案、机要、保密及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保监局行政后勤、物资采购与管理工作;负责保监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决算;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负责保监局的外事管理;管理外资保险机构驻当地代表处的有关事务;承办地方有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根据中国保监会党委工作规则,负责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财产保险监管处
承办对辖区内财产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财产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检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辖区内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承办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财产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查和管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财产保险条款及费率的有关管理工作;研究财产保险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三)人身保险监管处
承办对辖区内人寿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人寿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检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辖区内人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承办人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查人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人身保险条款及费率(含短期健康险、短期意外险)的有关管理工作;研究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四)保险中介监管处
承办对辖区内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保险中介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行为,会同有关处室检查规范营销员及兼业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承办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查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承办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负责组织辖区内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工作;研究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五)统计研究处
归口管理当地保险业统计资料和数据,汇总、编制和报送全辖区保险业数据、报表,对保险业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向保监会报送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向办公室提供对外发布和报送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保险业统计数据;负责维护和管理保监局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内部网站,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的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维护保监局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保监局的计算机设备;研究、拟订当地保险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调研、分析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研究监管工作和保险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保监局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群工处、纪检监察处)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拟订保监局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保监局的人员调配、考核任免、人员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保监局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保监局党的思想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统战、群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保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中国保监会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承办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评估的有关工作。
(七)法制处
制定或者审核贯彻实施保监会监管规章的有关文件;对辖区内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保监局的行政处罚程序、内容、依据及相关证据的合法性;对保监局各类监管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承办辖区内有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协调地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有关法律事务;接受保险法律咨询,组织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跟踪了解辖区内保险业发生的重要案件,及时收集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