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执业药师介绍中心

513好学 2023-06-27 09:45 编辑:admin 265阅读

一、广东执业药师介绍中心

国家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提供参考: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简介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是由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独立事业机构。

主要职责:

(一)受省局委托,承担执业药师考前培训、继续教育和注册管理工作;承担驻店药师考前培训、考核认定工作。

(二)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局委托,负责全省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鉴定站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各类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四)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主任:张建浩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

电话: 邮箱:zhangjianhao@gdda.gov.cn

副主任:蔡萍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注册科与、鉴定科。

电话: 邮箱:caiping@gdda.gov.cn

副主任:邵燕华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行政秘书科、培训科。

电话: 邮箱:shaoyanhua@gdda.gov.cn

内设机构:

(一)行政秘书科

1、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2、承担人事、财务、资产、党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3、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网络日常管理。

电话:

(二)注册科

1、负责执业药师和驻店药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2、负责药学技术人员备案管理工作;

3、指导全省药学技术人员备案工作;

4、承担受理医药初级职称认定工作(医疗器械类),协助省局人事处做好医药中高级职称评审受理工作。

电话:

(三)鉴定科

1、负责全省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指导各市鉴定站开展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开发;

4、负责各类岗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办理;

电话:

(四)培训科

1、负责各类培训班(含高研班、会议)规划、实施、管理;

2、承担各类远程教育服务(课件制作、试题、开通、咨询、学分管理);

3、指导各市医药培训中心开展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电话:

二、广东药品注册专员是否需要备案,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哪里办理,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药品注册专员是实行备案制度。广东省从2010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企业可确定本企业2名以上正式员工作为药品注册专员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药学、医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教育的最高学历、学习经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从事药品注册相关的药品研制、临床研究、药品生产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三)近1年内接受两次省级以上机构组织的药品注册方面的培训情况及证明材料;

(四)药品注册申请人授权书;

(五)《广东省药品注册专员备案表》。

符合要求的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备案并核发药品注册专员备案凭证。

三、执业药师怎么注册?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流程是什么?

执业药师首次网上注册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进行注册 

确认考试通过之后,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登录(初始密码:111111) -->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 --> 网上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申报 -->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 网上注册许可公告 -->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第二步:等待通知,准备注册材料 

等待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书面通知,得到准确回复后根据自己的申请,按上面要求备齐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8、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9、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的一部分,药学技术人员不一定是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一定是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