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士班戈大学(Bangor University)
《警察法》第九条亟待修改
一
公安局派出所认为,无论公民是否确实违法犯罪,只要警察认为有必要,关押(留置)48小时合法。请看以下真实案例:
其一:1998年5月,武汉市公安分局某派出所,一公民诬告该所辖区内的一下岗祝姓女工(常住人口)扒窃八十元人民币,该所不加以审查,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轻率决定对该无辜祝姓下岗职工留置三十余小时,关起来逼供。办案人员称,只要你承认了我们就放你回去,并威协说,如果你不承认就送你去劳教所,对你进行劳动教养。其亲属向该公安分局反映,该局领导称,留置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系合法,不算违法。最后祝女士亲属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才得以释放,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不明不白被关了30余小时,人身自由名誉权均受到损害,不了了之。如此简单明了的案情,且有名有姓,在本辖区有真实、固定的住所,可以随时传唤、讯问,十分便利,不关人完全可以查清事实,为什么非关起来不可呢?
其二:1997年5月16日,武汉市某派出所,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该所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一合同民事纠纷,以诈骗嫌疑对一位代姓男士留置四十余小时。
其三:去年春节前夕,一代姓出租车司机,拾得乘客遗忘在车上的移动电话一部,却被乘客诬告盗窃其移动电话,完全是不实之词,系诬告行为,武汉市公安局某分局分局刑警大队,在没有进行任何审查、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盗窃罪嫌疑,对在自己驾驶的出租车上拾得移动电话的该代姓出租车司机关押、留置四十七小时余,在其被留置三十小时提出复议申请时,某分局仍振振有词,称关押、留置系合法,系《警察法》赋予的权力。
2000年2月12日(星期六)《楚天都市报》第11版刊登了一篇批评警察的文章题为:“我是公安侦察员我想抓谁就抓谁”。由此,可见一斑,警察随意抓人、关人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普遍存在,并非个别现象。实际上一名警察,随意编造一点理由,留置盘问一公民,往往都能被其领导批准,继续留置至四十八小时,也很容易被批准,况且,即使留置错误,对于提出留置建议的警察和批准留置的领导者来说,没有任何法定监督、处罚的条款,其过错不会被追究。
2000年12月7日《武汉晚报》第一版刊登的《不服警察留置怎么办》一文,其中说到了《刑诉法》与《警察法》两部法律“打架”的问题。该文章引用了一位行政法学专家的评论:人身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基本权利,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内容的法律,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而《警察法》只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该法律规定留置这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失妥当。
可见,《警察法》的第九条需要修改,非改不可,否则警察可以随意留置关押公民,无辜者被留置的事件还会经常发生,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没有保障。因此,修改《警察法》迫在眉睫。
二
《警察法》第九条的内容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的人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
1995年7月15日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对《警察法》第九条作了扩大解释,扩大了《警察法》对事的效力范围。允许警察在执行追捕逃犯、侦查案件、巡逻执勒.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现场调查等职务活动中,可以对公民进行盘问,人身检查携带物品的检查,经批准后继续盘问<留置>,以不超过48小时为限。即是说,不仅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的人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而且将这种手段用于追捕逃犯、侦查案件、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现场调查等职务活动中,这种扩大解释与法律精神相违背。司法解释是一种系统内的规范,在此即为公安部内部应用规范,但是司法解释只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规定,不应超出法
清华班戈MBA是否是清华办的,还是中外合资的?
清华班戈是深圳清华研究院和英国班戈大学合作的国际MBA项目,修满学分之后颁发的是英国班戈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深圳清华研究院是1996年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联合创建的正局级单位,研究院集产学研资于一体,英国班戈大学是建立于1884年的百年学校,班戈大学的银行学长期以来在欧洲排名前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