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员,要看你是什么地方的了,各地的资料要求不同,但是基本类似的是可分为
一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资料
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四、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工程进行中主要应收集整理的是工程质量保证及验收资料,也就是各种材料的复试和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建议你买一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看看,其他我觉得要真正工作以后才能慢慢熟悉掌握。
资料员书包括什么
土建资料员基础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简介
(一).《统一标准》分为六部份,共45条,其中标准强制性条文6条,附录七项。
1. 总则--------3 条
2. 术语-------17条
3.基本规定------5条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6条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7条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7条
(二).内容简介
1. 总则----3条
总则主要阐明《统一标准》的编制目的(1.0.1条)、编制依据(1.0.3条)、适用范围(1.0.2条)
明确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和作为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标准,并明确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2. 术语----本章给出了17个术语
本章给出了17个术语,其中:
1) 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0.5条)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及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质量是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检验批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捡验结果;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搂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4.0.6条)
2) 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卫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9条)
3)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验验项目(2.0.10条)
3. 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共5条,主要提出:
1)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3.0.1条)
2) 对施工质量控制作出规定 (3.0.2条)
3)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3.0.3条)
4) 对检验批质量检验提出了抽样方案, (3.0.4条)
对检验批抽样检验中出现的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批被判为合格等存在两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
即:
生产方风险α是指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的慨率;
使用方凤险β是指不合格被误收的慨率
两类风险一般控制范围:
α==1% ~ 5%; β==5% ~ 10% 。
对主控项目,其α、β均不宜超过 5%
对一般项目,α不宜超过5% β不宜超过10% 。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本章提出建筑工程质量检收划分为: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1)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划分原则--------(4.0.2条)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划分原则--------(4.0.3条)
(1)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建筑工程分为9个分部工程:包括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
②主体结构
③建筑装饰装修
④建筑屋面
⑤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⑥建筑电气工程
⑦智能建筑
⑧通风与空调工程
⑨电梯安装工程
3)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本章共七条条文
内容主要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 (子分部) 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作出规定
并明确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0.6条 4.)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5.0.7条)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本章共七条条文 其中:6.0.4条、6.0.7条属强制条文
1) 主要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作出程序和组织规定要求;
(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木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
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
(1)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验收投告。
(2)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合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5.0.7 程竣工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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