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需要学什么专业知识?
初级心理咨询师:
希望学习心理学知识,提高心理保健技能,有志于学习心理咨询技术的人员,并且在指定培训机构修完规定学时数。
中级心理咨询师: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拥有PEPC初级心理咨询师专业能力水平证书或拥有同等证书的人员,并且在指定培训机构修完规定学时数。
高级心理咨询师:
拥有中级心理咨询师专业能力水平证书或具有同等证书的人员,并且在指定培训机构修完规定学时数。
专业心理咨询师:
至少拥有PEPC中级心理咨询师通用证书或具有同等证书的人员,并且在指定培训机构修完规定学时数。
三级条件:
(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条件:
(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心理咨询的一般过程及在每个过程应注意的问题及应用的技术
心理咨询的一般过程
心理咨询的步骤一般分为开始阶段、指导与帮助阶段、巩固与结束阶段。
一、开始阶段
开始阶段是心理咨询的第一步,是整个心理咨询的基础。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美国咨询心理学家沃尔斯(J.W.Worth)指出,不好的开头会阻碍有效的相互影响。的确,如果开头实在不佳,也就意味着咨询双方关系的终结。一个成熟的咨询者;总是非常重视心理咨询的开始阶段,机智慎重地完成这个阶段的工作。
开始阶段需要完成的任务有三项,即建立咨询关系、掌握来访者的资料及进行分析、评估。
1. 建立咨询关系
咨询师与来访者必须建立起信任、真诚、接纳的咨询关系。这是心理咨询的起点和基础,、这种关系有助于咨询师真实了解来访者的情况,准确确定咨询目标并有效达到目标;对学生而言,基于这种积极的关系,才会与咨询师积极合作,对心理咨询抱有热情和信心,从而有助于提高咨询效果。此外,这种积极的关系也给来访者提供了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的范例,使其能在咨询环境之外加以运用,提高人际交往的能力。—能否建立起积极的咨询关系,咨询师担负着重要责任。
在初次会谈时,咨询师要向来寻求指导和帮助的来访者进行简明扼要的自我介绍。在简短的自我介绍后,可以允许有短暂的沉默,主要目的在于给来访来访者一个整理思绪的机会,使他能完整地表达自己想说的话。
在初次会谈时,咨询师可以就咨询的性质、限度、角色、目标以及特殊关系等向对方作出解释。解释的内容包括时间的限制、会谈的次数、保密性、正常的期望等。对这些问题的说明,可以减少对方的困惑,消除因此而引发的焦虑,也使对方不致对咨询产生不当或过高的期望。在初次会谈中,有必要澄清保密性的问题:对咨询过程中必要的记录给予说明,对所谈内容和隐私权的保密与尊重作出肯定性承诺,以此消除来访者的戒备心理。
对来访者要热情有礼、耐心慎重,装束整洁得体,行为举止落落大方。初次会谈,来访者往往比较紧张、局促,因此咨询师的态度会对其心理产生很大的影响。热情友好的态度给人以亲切感,可有效拉近双方的距离,特别是他们在受心理困扰时,热情友好的态度本身就是一种力量、一种希望、一种安慰,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其焦虑水平。
要建立并保持积极的咨询关系,还需要咨询师掌握一些有效的方法,如五条件的积极尊重、准确的共情和真诚。
2.掌握来访者的资料
收集与来访者有关的各种资料,通过会谈、观察、倾听、心理测验等方式,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心理问题。
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班级、家庭及社会生活背景、自身的生活经历、兴趣爱好、学习生活近况及有无心理咨询经验等。通过对基本情况的了解,掌握其过去、现在等各方面的活动及生活方式。对来访者基本情况的掌握,有助于对其主要心理问题的把握。
认识来访者的心理问题是确定心理咨询目标的基础。这一般比收集基本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来访者一般心存顾虑,往往不愿直截了当地把面临的心理问题如实暴露出来,或是他们自己也弄不清问题的实质,只是感觉到困扰,希望改变现状。需要了解的心理问题涉及多方面,咨询师要通过收集有关资料弄清心理问题的性质、持续时间及产生原因。
3.进行分析、诊断
在收集资料的同时,分析、诊断就已相伴出现;分析、诊断是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心理问题的实质、程度及原因,并对其作出正确的评估。分析、诊断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心理问题的类型及性质,决定咨询的适应性。咨询师首先要确定心理问题的性质,是属于学习问题,还是人际关系问题,或者是其他方面的问题;是属于发展性问题、适应性问题,还是障碍性问题。考虑心理咨询的适应性对于心理咨询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因为有些问题不属于一般心理咨询能解决的,如属于器质性疾病,应及时介绍到医院就诊;如属于精神疾病,应及时转送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如属于障碍性心理问题,也可介绍到综合医院开设的心理咨询门诊接受心理治疗。
(2)分析心理问题的程度,以区别对待;心理咨询的对象有的存在适应性问题,有的存在发展性问题。虽然这两类来访者的心理状态都正常,但仍然有程度上的差别。:前者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出现了心理上的不适应,可以通过个别咨询等方式予以必要的指导;而后者可能并未对自身的心理问题产生自觉的意识,因此,可以通过心理咨询讲座、课程等方式,予以指导与训练,强化其心理品质。
(3)寻找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找原因是诊断来访者心理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造成来访者心理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从两个不同侧面人手,即一般原因分析和深层原因分析。一般原因分析就是针对心理问题形成的生物学因素和心理社会因素进行全方位的搜索。深层原因分析是对产生心理问题的主要心理原因进行剖析。不同的心理咨询理论和方法,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寻找并发现心理问题的根源。如精神分析理论重视从无意识的矛盾冲突、幼年生活经历中寻找根源;行为主义理论重视对行为的分析,发现原因;认知理论认为不良情绪、反应是认知错误造成,来访者的非理性认知是其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人本主义理论认为人有各种需要,而造成心理失调的原因是人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从而自我意识发生扭曲,内在潜能不能发挥出来。如果能够把握住心理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将为心理问题的解决奠定最重要的基础。
二、指导与帮助阶段
经过开始阶段,心理咨询进入了解决问题阶段,即指导与帮助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完成的任务有三项:制订咨询目标,选择咨询方案,实施指导与帮助。
1.制订咨询目标
心理咨询的目标,就是心理咨询所追求的结果与所要达到的目的,咨询目标的确立,在咨询过程中有重要的价值。首先,它使咨询双方都清楚地意识到努力的方向,从而不仅能详细制订实施方案,而且可以在实施过程中根据目标对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其次,它有助于咨询双方的积极合作。有了明确的目标,使来访者看到了希望,增强了咨询信心与动力。由于方向明确,来访者成为咨询过程的主动参与者,使咨询双方能积极合作,协调一致。
再次,它使心理咨询的评估成为可能。通过咨询目标,来访者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变化,从而认识到心理咨询在自我成长中所发挥的作用。咨询双方也可以借此评价咨询方案的适用性及确定心理咨询的进展程度。为保证心理咨询的顺利进行,制订咨询目标应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
(1)必须由咨询双方共同制订目标。咨询目标的制订,必须要咨询师和来访者共同配合、互相交流并最终达成一致。这样的咨询目标才比较客观、真实,才能使双方共同努力去实现目标。共同制订咨询目标,首先要求咨询双方在心理问题的把握和原因分析上取得一致意见,为此咨询师要鼓励并引导来访者全面、深入地倾述和反映,同时咨询师也必须将自己的认识、看法、结论反馈给来访者。其次,咨询师要引导和鼓励来访者思考和提出自己的要求,坦诚提出对咨询目标的看法。若双方意见有分歧,应认真分析,是表述上的不同还是内容上的差异,是掌握材料不够还是看问题角度不同,是不是局部目标与整体目标上的差异等,在此基础上逐步达成一致。
(2)保证心理咨询目标的针对性。咨询目标的针对性,即解决心理问题而不是其他问题。在学校心理咨询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属于心理方面的问题,如学生经济上发生困难、考试不及格等。这些问题虽然使来访者感到不安,但心理咨询的目标只能是帮助来访者调整认知和心态而不是直接解决这些问题本身。
(3)中间目标与终极目标相统一。中间目标是心理咨询过程中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而终极目标则是实现人的心理健康、潜能的充分发掘和人格的完善。中间目标是向终极目标发展的步骤。确定心理咨询的目标,应强调中间目标与终极目标的辩证统一,即咨询双方不仅要解决来访者当前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更应该从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充分发掘潜能、促进人格发展着眼,把终极目标融于中间目标,以终极目标引导中间目标,通过中间目标的实现达到终极目标的完成。在心理咨询的实践中,要实现两种目标的统一,咨询双方不仅要发现具体的心理问题及引发原因,还要就此发掘其人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的不足;不仅使来访者在具体问题上掌握心理调节的技能与方法,而且能使这些技能迁移到类似的情境中去。
(4)心理咨询目标必须具体、可行。来访者的表述有时比较具体、明确,如考试焦虑、失眠问题等,但有时比较笼统、抽象,如希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善于交往等。这样的目标因大而空泛,既难以操作、落实,又无从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因此,心理咨询很难进行。这就需要咨询双方经过商讨,共同将抽象的目标具体化,模糊的目标清晰化。总之,咨询目标必须具有可行性。
2.选择咨询方案
选择咨询方案,包括咨询方法的选定以及为实施这些方法而制定的具体计划。解决来访者心理问题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有许多咨询方法可供利用,如“支持与安慰”“内省与领悟”“训练与学习”“疏导与宣泄”“暗示”等。每种咨询方法对解决心理问题均有一定的针对性,并有其相应的实施过程。选择咨询方案,首先要根据心理咨询的目标,选取相应的咨询方法,然后按其实施过程的要求制定具体操作计划。选择咨询方案应明确下列内容:(1)所采取咨询方法的目标;(2)该方法的实施要求,即该做什么,如何去做,以及不做什么;(3)该方法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的;(4)告诉来访者必须对心理咨询的过程抱有足够的耐心,这些方法不可能立即产生奇迹,所有的改变都是循序渐进的。
3.实施指导与帮助
实施指导与帮助,不同的咨询方法有不同的要求与做法。可灵活运用鼓励、指导与解释,对来访者的积极方面给予真诚的表扬、鼓励和支持,增强来访者的自信,促进其积极行为的增长;可以直接指导来访者做某件事、说某些话,或以某种方式行动;可以通过解释,使来访者从一个全新、全面的角度面对自己的问题,重新认识自己及周围的环境,从而提高认识能力,促进其人格的完善和问题的解决。
三、巩固和结束阶段
经过前两阶段咨询双方的共同努力,基本达到既定的咨询目标后,即进人心理咨询的巩固与结束阶段。这一阶段心理咨询的工作主要是巩固效果和追踪调查。
1.巩固效果
巩固已取得的咨询效果,是结束咨询之前必须完成的一项任务。具体工作有以下几项。
(1)咨询师应向来访者指出其已经取得的成绩与进步,说明已基本达到既定的咨询目标。咨询师和来访者对此应达成共识。来访者认识到自己的进步,对他不仅是巨大的鼓舞,也是一种暗示,即预示着心理咨询的过程即将结束,使来访者对此做好心理准备。为此,咨询师应耐心、具体地分析来访者所取得的成绩,指导来访者真正认识到自已的进步。
(2)咨询师应和来访者一同就其心理问题和咨询过程进行回顾总结。重新审视来访者心理问题的前因后果,以及据此确定的咨询目标、咨询方法、咨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进展等,对前两个阶段进行总结。这有助于帮助来访者加深对自己。问题的认识,总结咨询经验,了解努力的方向,获得有益的启示。这种总结本身就具有巩固、优化咨询效果的意义。总结最好是通过咨询师的启发由来访者作出。
(3)指导来访者巩固已有的进步,将获得的经验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并逐步稳定、内化为来访者的观念、行为方式和能力,使之能独立有效地适应环境。应指出从学习“经验”到运用“经验”尚有一段距离。通常来访者在咨询师的指导下,在特定条件下能表现其习得的经验,但当其独立面对实际生活环境时,又显得难以应付。这既有经验掌握尚未牢固的原因,也有其自信心不足的心理因素。能否顺利完成这一过渡,是能否实现“结束”咨询的前提条件。
2.追踪调查
为了了解来访者能否运用获得的经验适应环境,进而最终了解整个咨询过程是否成功,咨询师必须对来访者进行追踪调查。追踪调查应在咨询基本结束后的数月至一年间进行。时间过短,调查结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时间太长,亦不能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同时也增加了调查工作的难度。在心理咨询中,追踪调查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填写信息反馈表。信息反馈表一般是由心理咨询机构统一印制,咨询师应嘱咐来访者定期填写并反馈给咨询师。
(2)约请来访者定期前来面谈。咨询师与来访者面谈是直接了解咨询效果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量大,容易深入,也便于咨询师及时察觉问题,并适时予以进一步指导。
(3)访问他人。向了解来访者学习、生活等情况的人,如父母、同学、关系密切的朋友等了解来访者现在的适应状况。这种做法一般比较客观。如果能将这种方式所获得的信息与其他方式反馈的信息综合起来考察,得出的结论将更全面、真实。运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维护来访者的利益,保护其自尊和隐私,注意保密原则,因此,有时需要以间接、委婉的方式进行。
经过追踪调查,可能会有几种不同的结果:一是咨询效果显著,即来访者的问题已经解决,此时可结束心理咨询过程;二是咨询有效果,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三是咨询效果不大,问题基本没有解决。若是后两种情况,则应继续咨询过程。咨询结束的过程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仍需掌握一定的结束咨询过程的技巧。在整个咨询过程即将结束之前;应让来访者明白咨询关系即将终止,从而使其对结束有心理准备,对结束后的生活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为此,必须向来访者说明其心理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通过咨询来访者已获得了经验,增长了能力,已经能够应付生活环境,继续保持咨询关系将不利于其成长。同时,如有必要,心理咨询机构还会再次给予关心和帮助。向来访者说明结束咨询时,应尽可能以交谈的方式进行,暗示来访者结束咨询是件自然、平常的事情。
逐渐结束的方式也常被运用。逐渐结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拉长两次会谈的时间,如果原来是每周会谈一次,到咨询末期改为两周甚至一月一次;二是减少每次会谈的时间,即由原来每次会谈一小时缩短为每次半小时甚至更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