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3日发生了什么?

513好学 2023-03-21 12:59 编辑:admin 121阅读

2004年3月23日哈尔滨市发生儿童落入检查井并致死亡事故。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我部派出事故督查组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督察。经哈尔滨市政府“3.23”井盖伤人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生产、销售、采购、安装劣质井盖以及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产品质量责任和管理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日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已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内蒙古赤峰市八一新星建材总厂生产劣质复合材料井盖,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司法机关对该厂原法人代表张路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哈尔滨市园林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风铃园”工程“包工包料”的施工单位,采购无合格证的产品用于工程建设,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给予哈尔滨园林新技术有限公司企业降低资质等级并罚款的处罚,并对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孙新园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哈尔滨市兴盛物资经销公司(该公司已衩吊销营业执照)在未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情况下,擅自经销劣质井盖产品,对事故承担重要责任,由建设和施工单位追究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姜林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马家沟综合整治工程总指挥部作为工程建设组织机构,管理工作不到位,在决定补装丢失井盖和更换破损井盖时,未及时将更换井盖列为设计、监理、质量监督内容;竣工验收时,也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对时任总指挥部现场办公室副主任、工程技术组组长的郭立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五、哈尔滨市马家沟综合整治管理办公室作为发生事故的井盖设施管理单位,对“风铃园”内井盖设施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承担重要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哈尔滨市马家沟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徐卫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管理科长李宝林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文灿旭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和开除留用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