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到?
一般是等三到四个月。司法考试每年九月考试,十一月底出成绩后申请法律资格证,一般在第二年的三月到四月间可以领取。 如果工作需要可以给他看司法考试的成绩单,超过360分都能认可的。
二、司法考试证书什么时候领?
司法考试证书各地的证书领取时间不同,通常来说,司法考试成绩会在当年的11月中旬公布,第二年三月份起,各地就开始进行司法考试证书的领取工作。具体领取时间请于第二年2、3月份看所在地司法局网站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扩展资料:
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 。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报考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司法考试
三、法考成绩合格后如何取得律师证呢?
通过司法考试后需要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在实习期满后参加考核,通过考核后即可取得律师执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法考成绩合格后,在司法部官网申请资格证成功后,就可以领到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证书,然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当实习律师,满一年后,需要向当地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证,通过后就可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也就是成为真正的可以接案子的律师了。
通过法考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然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当实习律师,满一年后,申请律师执照,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2018年各地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及流程司法行政网暂未发布公告,小编在这里整理了2017司法考试领证流程,供大家参考:
1、申请人在司法部官网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2、申请人应在各司法厅规定的时限内向申领地设区市的司法局提交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其中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其中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申领时还需要提交报名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学历证明原件。
(三)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五)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3、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4、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5、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司法部书面通知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免收工本费);
6、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2018年各地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及流程司法行政网暂未发布公告,小编在这里整理了2017司法考试领证流程,供大家参考:
1、申请人在司法部官网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2、申请人应在各司法厅规定的时限内向申领地设区市的司法局提交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其中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其中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申领时还需要提交报名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学历证明原件。
(三)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五)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3、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4、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5、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司法部书面通知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免收工本费);
6、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