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可以花钱过吗

513好学 2023-09-02 01:22 编辑:admin 169阅读

司法考试可以花钱过吗

当然不可以花钱通过。当然对于报名费,资料费这些还是需要掏钱的。望参加法考的学者们都能顺利通过!

新疆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2)

(3)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户籍电子照片。上传为1张照片,照片内容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内容完整且清晰可辨认;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5M。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证件报名人员应当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凡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将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

(四)考试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费〔2003〕1103号)规定,我区报名人员每人应交纳210元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日期为7月10日。在网上支付考试费时,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且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进行交费,今年可选择的网上交费银行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具体交费银行可按网上报名交费页面链接进行选择。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特别提示:克州由于非税收缴系统变更,无法进行网上交费,请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克州司法局进行现场交费。

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成功告渣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下载考试成绩通知单。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且不得再选择其他报名地重复报名;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考试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试费凳友桥不予退还。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可于10月19日至10月23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凭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发票。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20日。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地点

枣猛全区共设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奎屯、石河子、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9个考区。其中哈密地区、吐鲁番市考生在乌鲁木齐考区参考,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克拉玛依市考生在奎屯考区参考;克州考生在喀什考区参考。

(三)考试纪律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携带的居民身份证件种类或所载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粘贴条形码和填涂作答;应试人员应当遵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防止违纪作弊行为,今年全疆各考区将采取多项防范替考和作弊措施,严惩考试违纪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望各位考生予以配合。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应试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所地基层组织。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11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打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1、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2、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于2016年7月31日前,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咨询电话及网站

(一)自治区司法厅咨询电话:、2956501

(二)各报名地司法局咨询电话:

伊犁州司法局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

哈密地区司法局 、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

昌吉州司法局 、

巴州司法局 、

石河子市司法局 、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克州司法局

博州司法局

喀什地区司法局

塔城地区司法局

和田地区司法局

吐鲁番市司法局

奎屯市司法局

(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询服务时间:每天08:00—22:00。

(四)网上交费问题咨询电话: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