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客观题放宽地区政策具体分数如下:
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确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法考客观题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分数线为160分。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法考主观题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