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入门需要看哪些书?

513好学 2023-01-29 01:44 编辑:admin 253阅读

一、律师入门需要看哪些书?

1、学习《律师法》,了解律师是作什么的;

2、了解中国的司法架构,知道律师能做什么;如《中国法制史等》;

3、了解具备律师资格需要什么条件,认真阅读司法考试的教材,各新华书店有售。通过就具备律师资格;

4、向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一年后可以成为律师。 另外,可以到法院去旁听庭审,去感受律师怎样履行诉讼代理人职能的。 以上,提供的是从事律师这个行业从开始到入门的一些全景式的途径。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话,可以选定法律专业学习,当然也可以学习其它专业,再参加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成为一专多能的人才。不过,通过律师资格是比较难的,一定要有恒心。

二、律师怎么考

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自2007年5月起至2011年12月31日,下列地方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自治县、自治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

2、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

3、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

4、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三、律师资格证怎么考?报名条件如何?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你要获得律师资格证,首先要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其后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这就不用说啦,呵呵。

《律师法》第二章 律师执业条件

第五条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六条 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

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第七条 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第八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一般是在九月份左右。

司法考试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4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至于如何备考,首先你要有司法部出版的当年的考试大纲,其次,书店尤其是法律书店也有很多这方面的书。至于战略方面,你可以参考

这是前人的经验之谈。

说实话,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不算高,但要相信自己的努力和能力!

如果你有志于它,我祝你成功!

考律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

四、身为一个刚考过司法考试的人,律师生涯该从哪步走起呢?

这个要看你自己了,做的成功的律师不一定学识有多好,但是他为人处世的风格造就了他的辉煌,实打实的律师也许出不了名,但是会给当事人留下好的口碑,我觉得要想短期有成绩的话学前者,要想长期有魅力学后者,如果有可能的话要两者皆备。如果是我,我会选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