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考过司法考试,但和你一样,记忆力不好。很少看到有人真正明白记忆力不好是怎样的体验,所以给出的建议并不适用。
首先,对自己的认知(元认知)非常重要,对症才能下药。一般来说记忆力不好则是遗传的,无法改变的,不是靠什么训练方法、吃什么补品能改变的,改变现状首先就要承认这一点,知道这是无药可救的。
其次,如果从小记忆力就不好,那学习一定是比较累的。人和人的差异很大,学霸背2两遍就能记下来,普通学生需要背5-6遍,而我们需要20遍,这就是差距。那些高考状元哪个是记忆力差的呢?他们都天生比别人学得快,然后再加上勤奋。七分靠天赋,三分靠勤奋,这才是事实,不要被心灵鸡汤骗了,仅勤奋是不可能成功的,我们得认识到这一点。
再次,记忆力不好虽说是遗传的,但机制可能不同。不过,因为记忆力不好,就会借助其他能力,例如理解能力、迁移能力等,就好比健身时,一块肌肉没有力气时,就自然会借助其它肌肉发力。这么多年学校生活磨炼下来,其他能力会得到锻炼。当然,这也需要靠遗传,如果你理解能力还不错,记忆力不好,那你备考复习时会倾向于借助理解能力去记忆,于是理解能力得到锻炼,反正总有一扇窗是开着的。(如果遗传决定真的没有窗户……那还是放弃吧,注定不适合现有考试制度)
最后,考试制度是死的,规则自有道理,记忆力不好面对目前大多数考试是吃亏的。我们能做的就是认识自我,看看除了记忆力,还有什么能力略强一些。再就是反复背,反复背,背到吐,然后再背,心里要知道我们需要比别人多花一倍或更多的时间。
背书,容易陷入文字细节,而忽视整体知识的脉络,背到一定阶段到达瓶颈期,需要放小看大,看看书的目录,回过头从整体上串联一下知识结构,可能会有突破。
司法考试众多的内容当然离不开大脑的记忆功能,死记硬背在所难免,但是司法考试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重视考生的逻辑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命题思路越来越主观化。因此,在复习过程不能一味地死记硬背,要善于在记忆的基础上理解,在理解的推动下加深记忆。具体有以下一些方法:
一、多理解
俗话说,欲要记,先要懂。从记忆规律的角度来讲,一个人对所要记忆的知识,理解得越深刻,记忆效果就越好。因此,司法考试考生对于所学知识要搞清弄懂,特别是对那些重点、难点内容更是要耐心琢磨,反复品味,力求“知其义而明其根”。国外有人曾作过研究: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一篇百字文,在搞清了文章的思想、内涵和基本语意后,大概15~20分钟就可以把它记住了,如果盲目机械记忆,则要近1小时,甚至更长时间。
二、勤复习
记忆的过程也就是同遗忘作斗争的过程,斗争的最好武器就是复习,要使复习取得好效果就必须注意:
1、及时复习
德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的遗忘规律告诉我们,人们对所学知识的遗忘是先快后慢,先多后少。遗忘最严重的时刻是在识记后的头一天,甚至发生在最初的几小时、几分钟(头一天有可能遗忘所记材料的一半)以后速度逐渐减慢。及时复习对巩固所学知识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等遗忘殆尽后再“回锅”,就事倍功半了。
2、强化记忆
艾宾浩斯的研究还证实,人们对所学习、记忆的内容达到了初步掌握的程序后,如果再用原来所花时间的一半去进一步巩固强化,使学习、记忆的程序达到150%,将会使记忆的痕迹得到强化,所记内容经久不忘,这在心理学上称为“过度学习”效应。
三、巧记忆
善于根据不同的教材内容和学科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记忆。可分散难点,学练结合;自我回忆,尝试再现;抓住特征,展开联想;记住主要公式,进行类推;赋予机械的材料以人为的意义等。
四、多动笔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学思结合,手脑并用,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对于那些重点、难点又不容易记住的内容更是要多动笔。这比单纯地口诵目记效果要好得多。
五、抓重点
立足于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抓“牛鼻子”。起“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六、善归纳
有条理的知识比杂乱无章的知识更容易记牢。在学习中要及时对所学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加强前后知识、新旧知识的联系,努力使所学知识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层次分明、逻辑严密的知识系统,这对于保持记忆无疑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纵观整个司法考试复习的过程,脑力消耗量很大,在此,精英特网建议考生复习时一是要注意方法,二是要劳逸结合。同时也要加强营养,多吃一些能增强记忆的食物,如蛋类、奶类、豆类制品以及各种新鲜蔬菜和瘦肉等。
从自己的经验来看,死记硬背只是司法考试的误区。其实对于民法、刑法等实体法最重要的是理解,只要能够真的理解了,背诵起来就水到渠成,甚至不用背诵也能记住。但当然程序法和法制史、法理学之类的就真的只能靠背诵了。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方法,比如有的人喜欢口诀,有的人却不适合,这里推荐一个自己的背诵方法,一边看新闻一边根据播放的内容复述相关的只是点,每一条新闻涉及的知识点都能穷尽的复述出来说明你真的掌握了。祝你好运。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多总结多做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