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政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本市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二)研究室。
承担本市司法行政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三)法制处(执业监督处)。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对本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处。
承担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律师工作管理处。
拟订本市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的登记备案工作。
(六)公证工作管理处。
拟订本市公证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与外国及港澳台公证组织、人员的业务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公证员考核工作。
(七)司法鉴定管理处。
拟订本市司法鉴定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资质管理等工作。
(八)基层工作处。
拟订本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九)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处。
拟订本市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区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十)法律援助工作处。
拟订本市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国家司法考试处(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承担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承担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信息技术处。
拟订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有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工作。
(十三)计财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和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四)行政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的管理与协调工作。政治部(设组织处、人事警务处、宣传教育处)。
组织处
拟订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协助区县管理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
人事警务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承担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人民警察警衔管理工作;审核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人民警察录用、调入。
宣传教育处
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
纪委(与派驻监察处合署办公) 承担机关并指导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有没有人过了司考却没有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的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了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网上填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的时间已经接近尾声,请还未完成相关事宜的人员抓紧时间,不然就白考了,司法部相关提示如下: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6月20日公告,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并于7月23日至27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目前,尚有少部分成绩合格人员仍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信息。
在此,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郑重提示:尚未网上填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人员,请于7月27日现场受理资格申请工作结束前,前往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网上申请有关事宜,并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