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证考试是先考客观题,再考主观题。只有通过了司法考试中的客观题考试,才可以参加主观题的考试。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迟举祥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扩展资料: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码搏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答高考试保密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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