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禁毒法》正式颁布,标志着党和国家把禁毒工作依法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标志着我国禁毒工作由此进入到了依法全面推进的新的历史阶段,标志着我国禁毒斗争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禁毒法》合理吸收已有法律规定,是第一部全面规范我国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
200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戒毒策略开始从传统的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的“司法惩戒模式”向以社区为主导的“生理—心理—社会康复模式”的转变。奠定了“社区戒毒”在我国戒毒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开始了专业社工人才队伍介入社区戒毒领域的探索,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