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考需要考哪些方面的知识?

513好学 2023-02-04 01:08 编辑:admin 278阅读

律考需要考哪些方面的知识?

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2] 。

各卷科目

试卷名

具体内容

试卷一

综合知识

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

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

民商事法律制度

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

实例(案例)分析

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2004年试卷二第99题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审批机关2001年6月作出的批复并未设定新的权利义务,法院不应受理甲对该批复提起的诉讼。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诉解释》第41条又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本案甲2001年7月2日才得知“审批机关于2001年6月1日作出的批复”,同时获悉其诉权、起诉期限,但到2003年8月时从甲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已超过2年。所以,甲在2003年8月对审批机关2001年6月1日作出的批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期限。D选项是正确的。

行诉解释指的是不知道的5年(从做出具体行为之日起),知道的一般是2年(从知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