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3个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39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政法专项编制1494人,现有人员1345人,其中中院现有人员(行政编制)292人。
中院现有院领导13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5名,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党组成员)各1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3名。
正、副处级干部31名(不包括院领导);中层领导68名。审判员126名,助理审判员64名,执行员6名,书记员39名,司法警察29名。
中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245人,占中院干部总人数83.90%;研究生学历和法律硕士38名,占干部总人数的13.01%;在读博士、研究生、法律硕士28名,占干部总人数的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