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
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
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为16开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组成。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
公证书是由司法局下面的公证处签发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就是像A4纸那么大,外面是和书皮一样的硬纸板,里面是用电脑打印的内容,里面有公证员的印章,后面有公证处的印章和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