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资格证的报名

513好学 2023-03-21 10:27 编辑:admin 279阅读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 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 律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辩闹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袜巧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7、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 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二、关于港澳台的规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告灶键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 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 ,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 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1、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

(二)报名办法

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报名时 ,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 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