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香港公司关于法定秘书的要求是如何的?
香港公司秘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团体。
若为个人,则该人士必须常住于香港;若为法人团体,该法人团体必须在香港有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
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秘书的要求较为严格。香港上市公司的秘书必须是个人而非法人团体,而且该人必须是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香港分会会员、律师、大律师或专业会计师,而且在学术及专业资格方面必须得到联合交易所认可,认为其能力足以履行其职责。
根据香港法例,香港公司秘书一职可由董事兼任,即具有双重身分。但是,如果香港公司只有一个董事,那么该香港公司董事就不允许兼任香港公司秘书。
当一份文件应由香港公司董事和香港公司秘书联合签署时,具有香港公司董事和香港公司秘书双重身分的人士,只能以香港公司秘书的身分签署。
关于香港公司秘书服务事宜,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
什么样的人可以担任香港公司的法定秘书一职?
如果是个人担任香港公司法定秘书的话,这个人必须是香港永久居民;
如果是企业法人担任香港公司法定秘书的话,这个企业法人必须在香港有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