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高等艺术院校音教专业毕业生怎样考教师资格证

290 2023-11-04 12:16

一、本科高等艺术院校音教专业毕业生怎样考教师资格证

你好! 可以,但普通话必须是二级甲等. 考完心理学、教育学、普通话,都合格后就是试讲了。.

二、专科艺术生的教师资格证的考试,有什么要求,最好选择?

教师资格证考试学历要求是规定的:高中——本科及以上;初中、小学——专科及以上;幼儿教育——中专及以上,选择什么那要看你毕业证的专业是最好的。

三、大学艺术生能不能考教师资格证?都需要看哪些书呢?

当然可以啦,我就是学纯艺的,去学校代理报名点报个名,他会发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书给你,其实如果你人缘比较好,去试试有没有同学有培训班的内部资料,培训班的价值也就是这个~然后去考试,过了之后,还要考说课,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然后去考教师证,就可以了~

四、我是艺术类大学,想考教师资格证。请问可以考幼儿的嘛?

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2、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学习、考试,获得成绩合格证书;

3、参加普通话学习、测试,获得等级证书;

4、参加教育实习或说课训练,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

5、体检合格获得证书。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1、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均可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有效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具体要求是: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高中毕业。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要求

二、 关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问题。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补学和考试。

(1)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学完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

(2)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已参加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或者参加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自学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4)在高等学校已受聘担任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所读学校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不能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免试依据。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参加由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2、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主要通过面试、笔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笔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3、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方式不仅可以用面试、试讲或说课的方式,也可以用考试、考核等方式,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和学校根据需要确定。

4、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也应参加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5、未参加过教育教学实习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其中,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通过成人高考(中升专、专升本)取得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申请认定与其学历相一致的教师资格,且又从事该层次学校和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四、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方言复杂地区和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五、身体条件

1、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中国公民获得教师职位的前提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且又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对已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中具备条件的校(院)医院体检合格。

六、教师资格的申请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自愿的原则,非依法律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无权拒绝受理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中国公民的申请。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必须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具体的受理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3、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不能同时申请认定两种教师资格。

七、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

1、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和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报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教师资格认定按属地化原则进行,与学校行政隶属关系没有关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在认定权限范围内开展认定工作,不能越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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