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证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分别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的科目一,是指“综合素质”考试;科目二,是指“教育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考试“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幼儿教师考试“保教知识与能力”);科目三,是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在全国统考的教师资格证笔试中,只有考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的有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小学教师资格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只有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与科目有哪些?
幼儿园笔试科目是《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面试内容是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小学笔试科目是《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
面试内容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中学考试科目是《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面试内容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本科教师)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教师)及以上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证考试主要内容是什么?
省考: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凡已有或准备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
国考: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能力。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2012年试点,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科目采用计算机考试,其它类别所有采用纸笔考试。
计算机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纸笔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
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统考: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层级,不同层级考试科目不同。根据规定,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国家统考试点地区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广西、山西、安徽、山东、贵州、江苏、吉林、陕西、福建。其中,湖南、陕西、山西教师资格是一年一次考试,上半年不举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省考:主要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地区还需考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科目。
考试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3个级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