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的个人借条范本
在通常的情况下,在一张 借条 上如果含有借款的人,出借的人,借的钱的金额,以及什么时间借的等这些主要的内容的话就将被认作是一张合法且有效的的借条。 对于一张有效的借条的内容具有以下的规范: 1.借条上双方的姓名必须是本人真实姓名。 2.借款人具体借了多少钱也要写清楚,通常会分别用大小写进行填写。 3.借款人的借款时间,通常包括借款时间以及还款期限,要求借款人在协议的时间内将钱还上。 4.如果借款牵扯到利息问题的话,要具体写上利率是多少,并且写清楚最后用的利息。 5.一张完整的借条还应该具有双方的亲笔签名,印上手印,有章的可以盖章。 对于在借钱方面,我们双方也要弄清楚彼此的个人信息,比如地址,工作自己收入这一块。对于借条的保存一定要保存完整,可以拍照留存,因为纸质的话后期墨水会变淡,对于后期遇到借款人不认账的情况,只要借条内容清晰明确完整, 诉讼 时就有 证据 。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借款人没有完成还款,出借的人将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两年,那么合同将无效作废。 如果存在借条被改的情况,比如说出借的人找人临摹对方字体将利息写高了,那么增加的这一部分是无效的。但没有改动的本金还是有效的。 对于一张借条一定要切记将内容表达清楚,当还款完成时还要记得把借条收回,如果对方借条丢失的话,需要要求对方写一张还清证明。以免后期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我国法律要求,民间借款年利率是不能超过36%的,对于超过的部分是属于无效的。
二、个人借款合同范本MBA智库文档有吗?
个人借款合同是维护双方权益的凭据,在借钱时需要签订个人借款合同。MBA智库文档有专题提供条款规范严谨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可以借鉴。
三、请问借款合同怎么写
原发布者:亿助联诚
正规借款合同范本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二、利息率为□每月__%(大写)_______。每年__%(大写)______计算。三、借款期限共__个月,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四、借款到期日为__年_月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乙方(出借人签章):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法定住所及邮编:____法定住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担保人(签章手印):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
四、如何写借条?有写好的范本吗?
,请写正规的借条。
以下是范本
民间借款合同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大写) ,于 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 年,自 起至 止。
三、利息(月息) ,乙应于每月 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得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还款保证人 ,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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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贴出借条的陷阱,参考
借条陷阱知多少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使用过借条。但是,朋友们是否知道,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以下是笔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总结的常见借条陷阱类型:
一、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帐。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故法院驳回了张的诉讼请求。后该案经张某申诉到检察机关要求抗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有必要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经侦查,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二、利用歧义。
案例1:里某借武某50000元,为武某出具借条一份。两个月后里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武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武某出具借条一份:“里某借武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武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里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02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三、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四、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五、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12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12000后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0”。
六、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七、写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以上是常见的几种搭写借条的欺诈手法,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丧失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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