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风险管理就是企业通过分析、计量其所面对的财务风险,采取财务和非财务的方法和手段,降低、规避财务风险或者实现与所承担的财务风险相对应的财务收益的过程。财务风险管理对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与企业发展方向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企业在进行财务风险管理时,必须以一定的原则作为指导。
一、均衡原则
均衡原则是指当投资者面临风险项目时,要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做出权衡,当风险程度提高时,要使收益提高到足以使预期效用与原效用相等的均衡水平。均衡原则是管理者处理风险与收益的基本原则,是风险管理的总规则。
均衡原则是由财务风险纯粹性与经济性的二重特性所决定的。纯粹性是指财务活动的未来不确定性结果会给人们带来不利影响,是风险的自然性态。经济性是指利用事件结果的不确定特点,对其加以科学管理可以获取收益,是风险的社会性态,是主观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对未来收益期望的产物。纯粹性决定了财务风险是企业获取收益的内在障碍,经济性表明财务风险为企业获取超额收益创造了外部条件。风险与收益的关系问题,并不是完全舍弃某个要素的问题,而是二者的程度选择问题,也就是搭配问题。在进行风险管理时要遵循“在风险中谋取收益”的前提,使风险与收益加以协调、均衡,达到期望效用与原效用相等。
二、稳健性原则
稳健性原则是会计核算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对财务风险管理同样具有指导意义。财务风险管理的稳健性原则是由财务管理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财务决策科学性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
按照企业财务活动的内容来分,财务风险可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稳健性原则应贯穿于各种风险管理的始终:
(1)筹资风险管理的稳健性是管理者在进行负债决策和资本结构决策时,要谨慎从事,充分估计未来各种不确定因素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克服筹资风险的不利影响。
(2)投资风险管理的稳健性是指管理者要对未来的风险和损失有足够的认识和预期心理承受能力,充分认识影响投资收益和支出的各项因素,避免盲目乐观和冒险主义,尽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回收风险管理的稳健性是在进行有关资金收回风险决策时,应对客户制订严格的信用标准,充分估计赊销订单给企业资金收回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寻求赊销决策与资金收回风险的最佳点。
(4)收益分配风险管理的稳健性是决策者要把握既符合投资者利益又符合企业长远利益的最佳分配比例,克服超利润分配等短期行为给企业带来的危害。
三、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就是要有独立的机构、人员,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客观识别、度量和控制。独立性是财务风险管理权威性的根本保证,是财务风险管理制约性的关键。
遵循独立性原则,企业可设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部三级管理体系来进行财务风险管理。各级机构和人员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制定企业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保证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企业的业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工作。督察部应能够独立行使督察权利,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监察、评估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四、适时性原则
适时性原则是指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财务风险管理政策要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政策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财务活动的取向和模式,影响着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行为与效率。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人员要及时关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企业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环境的变化,着眼于企业未来长期稳定的发展、经济周期波动情况等,并及时调整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使之与环境的变化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