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组成)要素的定义是什么?
不能把“标”分出来说,标的(di,四声)是一个词……就是目标、指向的意思
法律行为成立要件中的“标的”其实就是法律行为的内容,说白了就是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后实际上是要干什么。
王泽鉴《民法总则》:法律行为的内容(或称标的),指行为人于从事行为时所欲发生的法律效果。
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行为之标的,亦即法律行为之内容。法律行为之成立,以有标的为成立要件。
魏振瀛《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的标的即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
通俗点说,如果是一个行为要成立,要有当事人、当事人要自愿达成(即意思表示),然后还有要内容,也就是标的。
二、一个人同组织的三种关系是什么
整体和部分,组织和各人,集体和自我
三、审计固有风险有哪些?
最佳答案
指在不考虑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内部控制政策或程序的情况下,其会计报表上某项认定产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它是独立于会计报表审计之外存在的,是注册会计师无法改变其实际水平的一种风险。固有风险有如下几个特点:
(1)固有风险水平取决于会计报表对于业务处理中的错误和舞弊的敏感程度。业务处理中的错弊引起报表失实的越多,固有风险越大,反之,固有风险越低。经济业务发生问题的可能性越大,固有风险水平越高;反之则越小。就是说,对于不同的业务,固有风险水平也不同;
(2)固有风险的产生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而与注册会计师无关。会计师无法通过自己的工作来降低固有风险,只能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来分析和判断固有风险水平;
(3)固有风险水平受被审计单位外部经营环境的间接影响。被审单位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会引起固有风险的增大。例如,由于科技的进步会使被审计单位的某些产品过时,这就带来了存货计价是否正确的风险;
(4)固有风险独立存在于审计过程中,又客观存在于审计过程中,且是一种相对独立的风险。这种风险水平的大小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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