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三)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您满足这些条件之后,就可以报考化学工程师了。
二、化学分析工程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化学分析工程师的报考条件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一、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扩展资料:
化学分析工程师工作内容:
一、对测试出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二、对原料及新产品的分析方法进行验证,并编写相关标准。
三、负责原始记录及报告单的收集整理,以及原料留样的管理。
四、对成品检验工作的审核及成品的最终放行。
五、对分析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与点检,保证分析设备正常运行。
参考资料: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
三、未从事设计工作 如何考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依据文件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6号)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考试组织实施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我省的考务工作具体由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