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减值准备转回?

250 2024-03-11 12:14

一、存货减值准备转回?

在存货价值回升时,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超过所计提的部分。转回会计分录,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哪些资产减值不能转回,请总结下?

(1)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帐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2)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三、存货发生减值,减值准备能不能转回?

企业存货发生减值,减值准备可以转回,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存货发生减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在减值因素消失时,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以在计提范围内进行转回,转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处理,也就是说转回期间可以增加利润。

四、有哪些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它们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但是,企业的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已经消失了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A材料的账面金额为100000元,由于市场价格下跌,预计可变现净值为80000元,那么,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000元了吧,会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假设2008年6月30日,A材料的账面金额为100000元,由于市场价格有所上升,使得A材料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5000元,这样,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5000(95000-(100000-2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15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5000

  可见,并不是“资产减值损失”这个科目不能转回,它是一级科目,它下面的二级科目如“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可以转回的,而其他的与减值准备有关的二级科目才是不可以转回的。

五、其他债权工具减值转回分录?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分录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通过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转回,不能通过损益转回。

以下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金融资产(债权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其他债权投资)、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在影响减值的因素消失后,可以转回.其中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通过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转回,不能通过损益转回。

六、商誉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商誉减值不可以转回。商誉在确认以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其价值进行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在提取以后不得转回。

七、原材料的减值可以转回吗?

期末企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表明存货可能发生损失,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所以说,原材料的减值是可以转回的。

八、其他权益投资减值可以转回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可以转回。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以后期间如果减值因素消失,简直是可以转回的,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金融资产的范围,所以,也可以转回。按照金融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不可以转回的,主要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

九、债权投资减值为什么可以转回?

债权投资减值可以转回,是因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八号—资产减值规定的,不允许转回的资产范围不包括债权投资,而债权投资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内容,而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当减值因素消失,其曾经计提的减值损失在原计提范围内可以转回。

十、减值准备可以转回的有哪些?

1、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2、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3、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4、投资性房地产:

①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②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5、金融资产: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③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6、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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