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0年以前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哪些课程?
考试考《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门课程。中级会计师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及得分规则在每类试题前说明,客观题实行计算机阅卷,主观题实行计算机网上人工阅卷。
中级会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由主客观题结合,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
二、中级会计主要考哪几门课程?
总共考三门科目,分别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这三科满分都是100分,合格分数都是60分,成绩有效期是2年。
《中级会计实务》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财务管理》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经济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为全国统考,采用无纸化(机考)的形式。
三、会计师考试考哪些课程?
初级:会计 经济法
中级:会计 经济法 财管
注会:会计 财管 审计 经济法 税法 战略
注税:税法一 税法二 涉税实务 涉税法律 财务与会计
四、省考笔试考哪些科目?
一、
分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二、扩展资料
地方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但大部分省份也不要求户口,即也是面向全国,但其他一些沿海发达地区,比如江苏、山东、广东、浙江、上海、北京等地方对户口有限制要求。
地方公务员考试一般为本省人事考试中心自主命题,如北京、上海。但近年来也出现了地方公务员联考的趋势,如2011年4月24日公务员联考,范围包括福建、河北、云南、江西、黑龙江、山西、江苏、四川、广西、山东、天津、海南、湖南、辽宁、贵州、宁夏、重庆、湖北、陕西、青海、西藏等21个省、市、自治区联考。
五、幼儿考编面试考哪些?
幼儿园教师考编面试内容一般都有声乐钢琴,舞蹈,绘画,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由此可以看出,所要考试的内容的综合性是非常强的所以在考编面试之前需要具有耐心和细心的准备。
六、中级会计考试考什么科目?
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七、英语考编笔试考哪些内容?
一、小学英语教师编制考试不同地区考试内容大同小异,基本都是以专业知识为主,兼有教育学理论还有教育常识等,具体解释如下:
1、笔试的设计的内容比较多,有类似公务员考试的选择题,包括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思维,推理题等等;
2、还有计算机的英语,都是选择题;
3、还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
4、最后就是专业知识的考题。
二、必要补充:
如果想要通过考试就一定要选好参考书籍,以下两本请参考:
1、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教育理论综合 基础知识》;
2、配套试卷,北京教育出版社。
八、考高级技师需考哪些课程?
以电工高级技师考试内容为例:知识笔试部分:电路和磁路知识、 仪表仪器知识、 电机及拖动基础知识 、自动控制知识、 先进控制技术知识 、机械知识及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相关知识。
技能实际操作部分:安装、 改装、试验技能 、分析故障、检修及编写检修工艺技能、 仪表仪器的使用技能 、工具的使用与维护等。
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哪些科目?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而且现在已经过了报名时间了吧。感觉中华会计网校的培训课程还不错,我准备报他家学,明年考
十、自考哪些课程可以免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扩展资料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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